十八大以來,中央把省區市巡視工作納入全黨巡視工作總體格局,整體謀劃、一體推進。各省區市積極探索,建立了省區市黨委常委會研究巡視工作、“五人小組”聽取巡視情況匯報、黨委書記有關巡視工作講話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備等制度,中央和地方兩級巡視呈現出良性互動、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
經過兩輪常規巡視、三批專項巡視,
2014年內蒙古共發現被巡視地區在“四個著力”方面存在的問題424個,涉及領導干部問題線索777件。截至目前,自治區紀委已對4名區管干部立案調查,對1名區管干部進行組織處理,對30名區管干部進行談話函詢。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