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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北省委组织部反复修改完善的“任期+实绩考核”试行办法,鄂州市、咸宁市、嘉鱼县等试点单位在具体操作中虽然稍有不同,但试点的本质要求——“任期”和“实绩考核”却一以贯之。
湖北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一处处长刘浩介绍,“任期”是此项探索的基点。任期有目标,到期有考核,搬掉“铁交椅”,打破“铁饭碗”,让干部正常“下”名正言顺。“实绩考核”是此项改革的核心,干部是“留”是“下”,不唯分不唯票,依据的是实绩考核结果。 统观湖北省各试点单位的做法,“实绩考核”始终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围绕考准考实干部实绩,各试点单位拿出了浑身解数。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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