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社区建设中的政府角色定位
吴锦良 浙江省委党校副教育长
在西子“我们论坛”上,围绕“小巷总理‘把脉’政府工作”这一主题,听了众多社区代表的系列发言,感想颇多。社区代表和街道干部面对面互动,大家回避矛盾问题,实话实说,坦诚相见,这样的氛围难能可贵。大家的发言给我一个总体印象是:在服务社区方面,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有些工作非常艰难,但有关部门和干部坚持服务社区、讲求工作方式方法,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绩,大多数社区干部和群众对政府部门服务社区的工作还是比较满意的。但从更高的要求来讲,政府部门工作也确实有不少差距,值得探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受大家发言的启发,我觉得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政府服务社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杭政府服务社区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普遍服务和重点服务。医疗、卫生、环境、治安、便民等服务属于社区全体居民受益的普遍服务;重点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老弱病残孕等特定困难人群。政府一方面要努力提高社区普遍服务的水准,另一方面要突出和强化重点服务,使普遍服务和重点服务两者兼顾,同步推进。
政府服务社区,其内容不是越多越好。比如居家养老,政府有时候不知不觉地会将居家养老都当成政府的责任,要求社区社工将之包揽下来。其实,很多家庭子女有能力承担对其服务的养老的责任,政府应该区分不同家庭的不同情况,有选择地让社区去开展居家养老工作,以便充分动员各种养老资源,提高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能力。
政府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服务社区
社区是一个小社区,社区居民需要政府提供的服务项目十分繁杂,几乎无所不包。政府职能部门如何确定这些具体的服务项目呢?来自社区代表的一种强烈呼声是:政府不要单方面决定具体的社区服务项目,而必须尽可能征求社区干部和居民的意见,给社区干部和居民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尽可能尊重社区意见,通过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充分互动磨合,来确定具体的社区服务项目。社区代表这样的要求不仅很迫切,它也反映了国内外社区治理的基本趋势和要求。给社区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仅可以使政府服务社区的具体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也符合我国基层民主管理的内在要求。这方面有待政府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政府与社区关系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社区代表普遍反映,许多政府职能部门把社区当成一个下级单位,具体工作直接往下压,各条线再通过考核这跟指挥棒,来捆住社区干部的手脚。政府职责与社区职责的边界不清,上面“千条线”的重任都会下压到社区“一根针”上,社区人、财、物资源和所承担的职责之间不相称,社区忙于应付上级政府部门的要求,而无力顾及社区内居民的很多需要,这是政府与社区关系上的最大问题。破解这一由来已久的难题,必须要厘清政府与社区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政府工作进社区的准入制度,列出政府哪些工作应该交给社区办理的具体清单。在这个清单之外的其它工作,社区有权说“不”,也有权根据“费随事转”的原则,要求委托社区承担工作的部门予以合理的经费支持。
社区服务的内涵拓展
社区服务包括三大方面,即社区公共服务、社区便民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前几年,我们通过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招聘专职社工,实施环境整治、庭院改造等一系列社区服务项目,有效强化了社区公共服务。今后,政府重点要拓展社区便民服务和志愿服务。这是发达国家和港台地区社区服务发展过程中走过的道路,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在便民服务方面,要加强规划引导,大力培育和发展商业化微利社区便民服务组织。在志愿服务方面,要创新思路,培育社区志愿者组织和各类社区社会组织,搭建社区居民自我服务的组织平台。同时,政府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购买包括社区心理咨询服务、社区儿童教育、社区专业医疗卫生服务等专业化的社区服务。
(《杭州》杂志授权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发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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