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征程中推动民政工作转型创优提升
党的十八大勾画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宏伟蓝图,对全党工作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有着重要指导意义和巨大推动作用。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首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指引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根本保证。
一、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中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十八大确立了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提升保障水平,更好地履行保障基本民生的职能。当前,要着重从增项、提标、扩能和规范四个方面努力。
一是要在保障政策上增项。在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待抚恤等政策保障现有民政服务对象的同时,要研究还有哪些困难群体应该纳入到保障政策,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当前,要着力推进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普遍建立,推进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补贴制度的普遍建立,推动支出型贫困临时救助制度的普遍建立,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推进优抚安置顶层制度设计,还要推进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在对爱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实施救助的基础上研究出台爱滋病机会感染者的医疗救助政策。
二是要在保障水平上提标。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待抚恤标准的科学制定和调整机制以及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根据国情国力、法律法规和群众需求,当前还有很多地方面临着保障标准与法定标准有较大差距的问题。比如,按规定,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和五保对象的保障标准应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但很多地方未达到,甚至有的地方将五保标准等同于低保。法定标准不是部门标准,更不是主观随意标准,是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标准,是应当严肃执行的,即使一些地方财力困难,也应当在中央转移支付支持下,逐步达到法定标准。今后,我们将按照法定标准来测算、来衡量、来促进,争取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普遍达到法定标准。
三是要在履行职责上扩能。既要根据需要和发展扩大民政职能,也要为履行好职能提高能力。比如,从孤儿保障扩大到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向所有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扩展,就是在履行职能中扩大了范围,是主动负责精神的体现。在增强履行职能的能力上,要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健全制度,提高干部素质,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搞好信息化建设。当前,国家已批准民政部设立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我们要进一步推动全国普遍开展家庭财产收入核定和比对工作,为所有社会救助以至整个社会保障科学核定对象奠定基础。
四是要在执行政策上规范。政策的落实关键靠执行。在保障对象审核审批上,长期以传统人工手段为主,难免效率低、有误差;在审核审批环节上,有些地方忽视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造成一些漏洞;在经办机构和能力上,人手少、经费缺,加上一些干部责任意识较差,导致工作不到位。因此,要以国家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军人优待抚恤条例》,国务院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为依据、为契机,在各项基本民生保障制度的执行上,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强现代技术手段应用,加强基层经办能力建设,促进公开透明,尽快提高执行水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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