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就业和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目标要求和重大举措,必须准确把握、全面贯彻,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制定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党的十六大以来的10年,在劳动力总量增加较多、就业压力很大的情况下,我国有效化解了新一轮青年就业高峰的压力,成功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的严重冲击,就业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是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局势保持稳定。2003—2011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9801万人,年均增加108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3%以下的较低水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3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59亿人。二是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02—2011年,我国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由50.0∶21.4∶28.6调整为34.8∶29.5∶35.7,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下降15.2个百分点,第二、第三产业分别上升8.1和7.1个百分点。三是妥善解决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使3000多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先后有2800多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有力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四是城乡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体系基本建立。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服务项目惠及所有求职者。职业培训体系基本建立,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作用明显,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步增强。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就业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表现在: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职业培训基础比较薄弱,劳动者素质能力还不能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尚不能满足劳动者多元化就业需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争议调解仲裁力量薄弱,劳动关系领域的突出矛盾尚需得到有效化解。针对这些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并将就业更加充分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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