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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決”新觀察

□ 策劃:薛萬博 □ 統籌:李小平
2013年05月30日08:5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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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劃導言

2月下旬,一則有關“一票否決”的新聞引發輿論的熱議。

據《中國青年報》等媒體報道,為加強新形勢下的黨員管理工作,廣東在探索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中設立了八個試點單位,各試點單位分別制定了“不合格黨員”的具體標准。引發輿論質疑的是,有的試點單位規定,黨員“參與集體上訪”將被“一票否決”﹔有的試點單位規定,黨員“本人或其家庭成員在征地拆遷中不配合工作、阻礙工作的開展”也將被“一票否決”。這裡所說的“一票否決”,是對由此被認定為“不合格”的黨員進行勸退或除名。

有黨建專家指出,這種做法實際上背離了中央強化黨員管理的初衷,是對“一票否決”行政手段的濫用。

作為一種超常規的剛性措施,“一票否決”對於嚴肅法紀、推行政令有著特殊的威懾力量,但如同“猛藥”一樣,不宜過多,更不可濫用。值得關注的是,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為強力推進某項工作,自行列入“一票否決”的考核內容越來越多,使“一票否決”呈現出泛化趨勢,令廣大基層干部不堪重負。

在“一票否決”不斷增多的巨大壓力下,一些地方和部門往往以竭澤而漁、飲鴆止渴甚至弄虛作假的方式尋求“對策”,不但加大了行政成本、浪費了社會資源、抵消了政策效力、助長了形式主義,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干群矛盾。

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3月17日,李克強總理在中外記者會上談到法治政府建設時明確提出:“要把法律放在神聖的位置,無論任何人、辦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權限,我們要用法治精神來建設現代經濟、現代社會、現代政府。”

在以法治精神建設現代政府的目標下,令人眼花繚亂的“一票否決”理當遵循法治原則予以規范。這是時代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廣大基層干部發出的強烈呼聲。

(黑龍江《黨的生活》雜志授權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發布,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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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媚、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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