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工作的领导
1.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思想政治工作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和形式,特别是在体制转型过程中,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企业领导人员和职工群众,提高企业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要形成以党委为领导,以专职政工干部为骨干,以党团员为主体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要深入研究现阶段职工群众思想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在反映时代精神、贴近群众心理、满足群众需求上下工夫,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尊重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疾苦,把解决职工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实现和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
2.以培育企业文化为核心,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党组织要把传统的精神文明建设与培育现代企业文化结合起来,创新企业经营理念、塑造企业新形象、培育团队精神,不断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企业党组织要广泛开展文明行业、文明企业、文明班组和文明职工主题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凝聚人心,激发广大职工参与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方针。企业党组织要突出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保护四个方面,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方针落到实处,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继续大力推进企务公开,进一步拓宽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实现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有效监督。认真贯彻《工会法》、《劳动法》,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依法保障生产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六)积极探索建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正常考评机制
正常的考评机制是促进工作有效开展的基本保证,加强和改善企业党建工作须需建立规范化的考评机制。各级地方党委和省(市)两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党委,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负有重要责任,企业党委负有直接责任。要坚持各级党委全面领导企业党建工作的原则不松懈,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理顺中央在甘企业、省属国有骨干企业、市属企业等企业党组织的关系,解决上级党委与地方党委都在管理但都管不好,党建工作缺乏制度化、经常化的问题。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规范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纠正少数企业长期不召开党代会、不按时换届的现象。上级党组织要定期检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把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五种能力”作为企业党建工作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同时还应包括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选人育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精神文明建设、依据党章和有关法律实施监督、加强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以及党群机构设置、政工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要制定科学具体、操作性强的考核工作原则、程序和办法。考核企业党建工作,既要看企业党建工作的效果,又要看生产经营的效益。
来源:甘肃组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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