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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大力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2013年04月08日13:48   来源:甘肃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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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在认识上存在着偏差

  党组织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在中央政策中是有明确规定的。但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产权多元化的出现,这个问题在认识上还没有很好地解决。调查问卷中,认为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好的占39%,较好的占34%,一般的占22%,较差的占5%。目前主要存在两种比较典型的倾向。一是“淡化论”,即把企业的发展和党建工作对立起来,好像企业要发展就必须把党委机构砍下去。在调研中,一些企业的行政领导认为,企业是市场主体,它的目的就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与此没有直接关系的都要让路。党组织作为政治组织,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主要任务就是管管党员、管管自身就行了,没有必要再强调什么政治核心作用。甚至有的企业领导还认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下一步将走向“三化”:即边缘化、业余化、社会化。同时,一些党务干部也谈到,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党建工作变“矮”了;只谈监督、保证,而忽略党组织的其他功能,党建工作变“瘦”了;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决策,党建工作变“虚”了。由此,造成企业党建每况愈下的状况。二是“模糊论”,现在对国有企业而言,存在着“两心”,一个是“中心”,一个是“核心”,“中心”大家都清楚,就是抓效益,但“核心”是什么,认识上还不明确。表现在现实中,就是中央省上一直强调加强企业党建,但企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跟不上。比如说,贯彻“三句话”与实际操作中难以到位的矛盾,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与企业依法用人在现实中难以统一的矛盾,企业党务干部担负重任与队伍不稳、后继乏人的矛盾,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办实事与企业职工实际问题难以解决的矛盾等等,这样就使企业的“核心”处在一种无所适从的境地,也使不少企业党务干部感到困惑。用一位老书记的话说,现在搞党务工作,“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不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做少了怕失职,做多了怕越位”,处在多难境地中。之所以出现上述偏差,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企业领导人认识上不去,对执政党在企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理解有误,在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上没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部分领导对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解得不深不透,没有认识到在国有企业建立党组织,是保证党执政地位的重要基础,也是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特色和优势;部分领导忽视学习,缺乏对党的执政理论及执政规律的学习与把握,不能从理论与实践上去解决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

  调研中发现,不少企业党组织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一些企业虽然实行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但实质上党委会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做到有机融合,难以发挥参与决策的作用,党组织事实上成了法人治理结构的“附属”。调查中,认为党组织发挥对企业重大问题“参与者”职能作用,一般的占41.4%,较差的占10.6%。二是有的企业董事长和党委书记,虽然由一人担任,但工作中多是以董事长身份出现,偏重生产经营,忽视党建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三是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缺少规范性的制度安排和操作规则。决策前,很少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也很少召开党组织会议形成组织意见。决策中,多数局限于党组织负责人个人到会、参会、听会,只能发表个人意见,没法体现党组织集体的意见和建议,把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变成了个人行为。决策后,党委在制定落实措施、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决策的顺利实施上做得不够。四是一些企业党政之间兼职过多,出现“一锅搅”现象,影响了党委集中抓大事和行政独立发挥职能作用,最终导致领导职能错位,重新回到党政不分的老路上。

  (三)企业党的建设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

  调查中相当一部分企业领导认为,现在企业的党建工作缺乏硬性的规章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政主要领导的自身素质。一般是党政主要领导自身素质较好的企业,书记就敢抓敢管,行政领导对党建大力支持,对党建工作就重视,党组织作用就发挥得好。还有些企业,党政领导配合不够,行政对党建支持不够,书记成了“光杆司令”,搞党建要看行政主要领导脸色行事,甚至还有寄人篱下的现象,这些企业党建工作往往很难有作为。特别是在改制重组、停产半停产和困难企业,党建工作就更难开展,保障机制不健全、不落实,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党组织的领导力量受到削弱。个别企业领导班子的配备,存在企业主要领导一人多任、一人多职的现象,分散了精力,有的几乎把全部精力用在行政上,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去抓党建工作。二是党组织机构压缩。一些破产、改制企业反映,历次企业压缩机构、精简人员都从党群机构和政工人员“开刀”。2003年二十一冶公司改制,政工人员首先全部下岗后,重新选择岗位时又无岗可上,使政工人员在心理上造成较大伤害。西北永新、兰石集团、西铁公司等企业都普遍设立了党委工作部,专职政工人员大大精简,但对内对外仍履行着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多项职能,“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只能疲于应付上级安排的各种活动和企业内部的各类会议,无法保证深入开展各种党建活动。三是政工人员配备不足。在一些国有企业中,政工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远远低于中央规定的1%左右的要求。在参加统计的13户企业中,比例低于1%的企业占7户,兰石集团仅占0.49%,白银公司、西铁公司、祁连山水泥公司分别占0.55%、0.74%、0.77%。四是党组织活动经费得不到保障。通过对参加统计的13户企业2001和2002年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情况的对比,有6户企业呈明显下降趋势,尤其像二十一冶、稀土集团等改制、困难企业经费下降比例高达50%以上。不少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来源仅限于党费留成部分。西北永新去年表彰公司级优秀党员奖金仅为150元,而表彰公司级先进生产者奖金达3000元,差距非常大。以上这些现象说明,企业党建工作还缺乏良好的工作机制来保证,党的制度建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责编:李晨阳、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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