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2日13:5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5、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化进程加快 科学化水平提高
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要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
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审核措施,实行“四凡四必”。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监督责任。从而进一步细化了选人用人责任,为加强选人用人把关增添了一道防线、再加了一把锁。
2016年12月,为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中组部修订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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