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个坚持 选准用好干部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充分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益成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全面完善,是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总遵循,是选人用人机制的具体化。组工干部要深入学习新《条例》,严格贯彻执行新《条例》,选准用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动摇。修订后的《条例》强化党组织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责任,强调发挥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把关作用,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原则。仓山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强化对“动议”等干部选拔任用重要环节的领导把关作用,突出党组织对推荐人选、考察对象人选的把关,推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党委全委会票决制度,对重要岗位拟任人选或拟推荐人选,进行区委全委会票决。坚持党组织集体研究和发扬民主相结合,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确保达到“用对一人,激励一片”的效果。
要坚持好干部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并明确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既为广大干部明确了个人努力方向,也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仓山区在识别考察干部工作中,探索推行“一线考察法”,到干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采取实地访谈、实绩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考察干部,建立经常性、多角度、“零距离”考察了解干部的工作机制,在基层一线直接观察干部的政治立场、大局观念以及处理复杂问题的过程和结果,科学、准确地识别“好干部”。
要坚持严格规范程序。新《条例》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的改革措施,新增动议环节,与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一起构成五个环节,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流程。我们要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落实,杜绝出现程序缺失、程序空转、程序倒置等问题。还要严格对照新《条例》把好条件标准关,明确哪些可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如不得突破基本资格和基本条件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对群众公认度不高、“裸官”等六种情形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等。仓山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记实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环节准确执行,记录清晰,事实清楚,责任主体明确,加强追责力度,坚决维护新《条例》的权威性。
要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修订后的《条例》着力落实这些要求,进一步严格标准条件、规范选拔程序、强化责任追究。仓山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定期开展《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认真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区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与测评。组织部门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组工干部党性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自觉带头严格遵守纪律,杜绝“跑风漏气”等不正之风,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
(作者为福州市仓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阮锋)
严把考察关选准好干部
中央重新修订并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考察工作环节对考察内容、考察方法等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其宗旨就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公正评价,为干部的选拔任用等提供依据。这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关键性环节之一。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察环节的“操盘手”必须对新《条例》学深学透,严格按照程序,对干部考察工作做到不失真不失实。
突出品德主线,使考察导向更鲜明。新《条例》把对官员品德操守的考察提升到首要位置。除了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总体原则外,还特别提出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在对干部的考察中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晋安区近年来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多维度“听、看、评”考核了解干部的德,并把德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听,即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作用,建立组织部与纪委等监督机构关于干部德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在干部提拔前重点了解干部的德。看,即建立干部德行表现信息库,及时收集梳理有关信息,特别是对参与重点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等中心工作的干部,结合工作推进节点业绩督查实行德的动态跟踪考核。评,即结合年度考核和换届考核,对干部民主测评中的“德”部分进行重点关注,综合其德才表现,进行反复讨论,确保不“带病提拔”。
把握实绩准则,使考察了解更全面。新《条例》在重申和强调“注重工作实绩”的基础上,详细制定了具体的考察标准和内容,这是新时期干部考核的综合标准。晋安区一贯重视干部经常性考察,注重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干部工作情况,榨干政绩水分。一是注重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不定期对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文明创建工作的干部开展考察,重点了解干部驾驭复杂局面、处理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二是注重关键时刻表现,重实绩贡献率。选派优秀干部到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蹲苗”锻炼,实施重点工作专项考察机制,根据工作任务、进度安排、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效,逐项考评并核算成“数量分”、“质量分”和“效果分”,对工作实绩被上级部门、领导认可,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在提拔使用时,给予重点关注。近年来,一批默默无闻、埋头苦干、不事张扬、德才兼备的干部得到了提拔任用,在干部队伍中营造了“以实干出实绩,凭实绩论才干”的良好氛围。
强化考察监督,使考察过程更透明。新《条例》新增“对考察对象可以根据需要听取巡视机构和相关部门意见”,这是对考察对象实行全方位、多角度跟踪考察的具体要求。晋安区在干部考察工作中,突出了对考察对象廉政情况的把关。一方面及时扩大考察环节的民主监督,在被考察对象拟作为新提拔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前,都主动征询纪检(监察)、综治、计生、检察、文明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另一方面注重对新《条例》规定的六不准考察人选进行摸排,并结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向区管干部延伸工作,及时查阅拟作为被考察对象人选的个人报告,坚决不给“裸官”升迁机会。此外,晋安区还从选配干部考察组人员入手,严格干部考察组人员组成,对他们进行考察前工作业务培训,合理调配考察组组员,签订干部考察工作承诺书等等,通过强化责任,严把考察关,提高了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
(作者为福州市晋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陈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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