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路
横琴新区作为“一张白纸”,在行政体制改革上拥有诸多优势,挂牌时便探索全新的行政机构设置,致力于打造“服务型政府”,走出了一条与其他地区不同的改革道路
沿着环岛东路穿过沸腾的工地来到德政路,横琴新区管委会便座落在这个安静的区域。在新区一楼大堂的门牌上,便可以看到“统筹发展委员会”、“财金事务局”、“党群工作部”等与内地迥然不同的机构设置。
作为全国唯一的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珠海横琴新区在2009年挂牌时便探索全新的行政机构设置,致力于打造“服务型政府”,向港澳等先进地区的国际化营商环境看齐。
横琴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牛敬介绍,在行政体制上,横琴新区管委会从成立之日起就实行大部门体制,希望构建一个“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目前在横琴仅设统筹发展委员会、公共建设局、产业发展局、财金事务局、行政服务促进局、警务和综合管理局、规划国土局、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办公室、交流合作局共11个内设机构,在编人员总数不足百人,大大少于其他地区的部门设置。
“我们并不是单纯追求‘小政府、大社会’,却牺牲政府服务的效率。”牛敬强调。记者了解到,为了强化政府对企业的服务效率,横琴专门设立了行政服务促进局。据该局局长童年生介绍,他们不但为企业免费提供注册地,还为落户的重点项目和企业注册提供“一对一”的代办、协办服务,节约企业落户成本。
“小政府”的设置,也激发了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横琴新区交流合作局局长刘洋告诉记者,横琴的开发建设非常快,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经常利用吃早餐、午饭的间隙碰头,在非工作时间内把任务完成好,避免了一些地方办事拖延的弊病。
由于目前横琴新区人口不多,社会管理的任务相对较轻,但随着开发建设的推进,人口必定大量增加,目前的人员编制能否满足今后工作的需求?牛敬表示,横琴未来将考虑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推动社会管理,“港珠澳大桥开通后,横琴与港澳的联系会更加紧密,部分服务甚至可以由港澳的服务机构、中介组织来提供。”
日前出炉的《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便尝试将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商事主体的部分监管权赋予社会评估机构,转变政府职能,退出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领域。
此外,根据去年11月出台的《横琴新区条例》,在管委会之外,横琴设立横琴新区发展决策委员会,决定横琴新区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设立横琴新区发展咨询委员会,作为决委会的咨询机构,咨委会成员包括专家学者、港澳人士、行业代表等。
利用特区立法权,明确横琴新区管委员、决策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的“三会”管理体制,提高政府的决策和执政水平,这在国内尚属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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