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
认真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全省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全面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媒体推动、企业支持、家庭介入、爱心关怀”的一体化戒毒康复模式,免费收治600名戒毒康复人员。
在全省扶持10个以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示范项目,举办100场以上市州、省直单位领导干部法制专题讲座,分级集中轮训1000名以上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加强人民调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年内50%以上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规范化标准。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年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不少于2.4万件。
监督电话:0731-84586151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各类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让全部有培训意愿和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都能享受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时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确保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做到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自主无障碍和方便快捷转移。实行企业离退休人员自主选择银行领取养老金制度。实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委托银行代缴企业养老保险费办法。
符合政策要求的住院医疗费用城镇职工医保报销80%,城镇居民医保报销70%。生育保险实行政策项目范围内全额报销。实现全省医疗保险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在公务员招考笔试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等人事考试中,切实加强考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网络远程服务能力;继续推进考试安全体系建设。公务员招考继续实行集中面试、现场全封闭管理、考官考生双抽签、市州考官异地交流等制度,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内部监督、舆论监督机制。
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保证及时裁决,按时结案率达到90%以上。
监督电话:0731-84900017
省环境保护厅
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审批依据、申报条件、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在行政执法方面,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规定、办案程序,办案处罚的结果、申诉的时限做到及时告知和公开。
抓好重金属污染治理。组织、申报好重点治理项目,继续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继续推进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株洲清水塘等重点地区污染综合整治。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推进干法水泥窑脱硝、重金属污染治理、餐厨垃圾处理等项目;推进长沙环保工业园、株洲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园等建设,提升循环利用水平,确保年增长25以上。
抓好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创建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修复试点、示范工作。
监督电话:0731-8569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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