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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摘編
時評人陳魯民: 出台政策要精,要管用,那些不痛不痒的、表態性質的、形式大於內容的、沒有實際施行可能的政策盡量不出。因為沒有漏洞可鑽,也就無法進行變通,這就可以大大減少“下有對策”的空間。
《21世紀經濟報道》高級編輯祝乃娟: 依據現代公共決策理論,隻有經過政策相關方都參與的公共決策系統產生的政策,其執行效率才是最高的。因為大家都參與了博弈,盡管最后的政策結果不能保証絕對公平,但大家也相對較能接受。假如公共決策系統不能吸取他們的意見,普通百姓就會有明顯的“對策心理”,會想出各種對策以消解政策。
廣東省廉江市委組織部李溪: 防治政策“空轉”,要科學分解政策的各個層面,實行包干制,分個人、分片區、分單位明確落實好各自要承擔的責任,抓好每一個細節,編織“責任網格”,全面落實政策各個層面。
民建寧夏回族自治區區委主委孫貴寶:應該明確劃分國家機構之間的權責范圍,完善人大對行政執行權的監督辦法,以法律保障監控部門的獨立地位,賦予其更大的監控權力,增強政策執行監控機構的權威性、獨立性,盡快制止一些政策法規“空轉”。
全國政協委員陳海剛: 地方的監察機關應該對政府的規章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地方人大對人大立法的地方性法規進行執法檢查,應該說分工可以很明確的,關鍵是作為——主動作為,積極作為。希望監察部門把對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納入每年的工作計劃,並對人大和公眾公開檢查結果。
網友錦塵: “政策母體”的經濟可行,是“政策補丁”的必要前提,倘一項政策經實踐証明弊大於利而毫不可行或實踐條件已發生了根本變化而不合時宜,靠打“補丁”無濟於事,則無疑應將其廢止,重起爐灶去制定相應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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