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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山:正确处理干部教育培训中的几大关系

2014年03月20日13:56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正确处理干部教育培训中的几大关系

脱产培训与其他教育形式的关系

干部教育培训的形式有很多种,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是脱产培训。《规划》对干部脱产培训量化指标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每年都安排一定量的脱产培训班次,这些班次主题鲜明、学制灵活,为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创造了条件。和在职学习等形式相比,参加脱产培训,干部可以暂时脱离工作,能更好地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读书学习,深入思考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一些重大现实问题,提高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从这个角度看,脱产培训是一种有效的强化学习方式。因此,要进一步把脱产培训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调训制度,切实提高质量。还要看到,干部要适应发展需要,做到与时俱进,仅靠有限的脱产培训是远远不够的。各级领导干部在积极参加脱产培训的同时,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习惯,坚持在职自学。干部教育部门要为干部学习提供帮助和支持,有针对性地推荐学习书目和辅导材料,为干部随时随地学习提供便利。

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的关系

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两个重要课题,需要持续加以推进。《规划》指出,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对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的认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比如,新形势下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如何实现与时俱进?怎样提高干部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如何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等等。对这些问题,要认真研究、深入分析,探寻其中规律,用以指导工作。要努力做到干部教育培训进行到哪里,理论研究就跟进到哪里,使理论研究始终指导和服务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实践。

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永无止境。要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探索创新力度,大胆地闯、大胆地试,不断创造新鲜经验。加强实践创新,必须克服两种错误倾向。一是不顾理论、胡乱创新的倾向。标新立异,为创新而创新,这决计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列宁曾经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如果没有理论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创新必然会“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造成严重后果。二是死守教条、不知变通的倾向。不管干部教育培训的发展变化,或是机械地硬套硬搬理论,或是不敢创新、不敢探索,结果不仅窒息了理论,也危害了实践。这种倾向也是必须纠正的。

培训与使用的关系

干部教育培训是培养干部、发现干部、识别干部的重要途径。必须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凡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必须坚持训用结合的原则,健全相关制度,把干部培训期间的表现作为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但需要指出的是,参加培训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不能简单地将培训与提拔等同起来。这既不利于干部成长,也不利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要认识到,我们党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根本目的是要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履职尽责的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一些干部提高了素质,对其中条件成熟的,组织按程序进行提拔重用,这也是党的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成长进步的结果。

上述十个关系,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十对基本矛盾。事物是发展变化的,这些矛盾也在发展变化之中,要妥善处理好并不容易。我们要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努力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上有新进展,在服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上有新突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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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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