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 蓝蔚青
“枫桥经验”是与时俱进的经验
“枫桥经验”的形成和推广,最初是为了消除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某些恶果。但在当时的大背景下,其本身所具有的深刻内涵还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枫桥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继承和发挥发动和依靠群众的优势,着眼于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治安,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迅速推进,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社会问题不断凸显,社会管理日趋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2003年绍兴市委会同省公安厅、诸暨市深入枫桥蹲点调研,又总结出五个推进,五个最大限度的工作经验,即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最大限度地畅通社情民意渠道;推进预防化解矛盾工作机制创新,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就地;推进管理理念转变,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服务阵地前移。从而使新世纪的“枫桥经验”进一步突出了“社会管理重在治本”的战略思想。第二年,“枫桥经验”又融入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布局,为浙江走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列作出了新贡献。
近年来,浙江又结合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任务,发展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寓管理于服务的精细化的新机制。不断研究和解决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使“枫桥经验”始终具有普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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