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 蓝蔚青
“枫桥经验”是实事求是的经验
“枫桥经验”产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社教运动”中。当时尽管“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已经提出,但浙江省委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要求对待“四类分子”依靠群众实事求是地调查排队,表现好坏以是否守法为标准;省委派出的枫桥工作队敢于实事求是地得出“四类分子”大多数还是守法或基本守法的结论,而不是以出身和历史作为评价人的唯一标准。
在斗争内容上,枫桥集中针对违法行为;在斗争方法上,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反对用违法手段搞武斗。对重点说理斗争对象在思想上制服后还落实了政策,解决了实际利益问题。实事求是的分析和处置,使“枫桥经验”一开始就在实际上摆脱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维模式,纳入了依法治理的思维模式。毛泽东同志肯定“枫桥经验”,党中央批转“枫桥经验”,不仅因为它坚持了党的群众路线,也是为了解决阶级斗争扩大化造成的捕人、杀人过多的实际问题。一年后,党中央肯定推广“枫桥经验”已大显成效,196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捕人、杀人最少的一年,而治安情况比历年都好。
浙江省公安厅在推广“枫桥经验”的过程中,还根据当时全省刑事案件中80%是流窜作案的客观事实,把注意力转移到社会治安上来,着眼于减少和预防犯罪。这就进一步跳出了“对敌斗争”的思路,从实际出发,离开了阶级斗争这个“纲”,并且从安置失业失学的闲散人口着手来解决问题,把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作为治本之策,取得了治安状况明显改善的实际效果。这表明正确的思想路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或减轻政治路线“左”倾造成的危害,也说明尽管当时“左”的倾向在发展,但也不是一切皆“左”。
“文革”结束后,全国公安战线再次推广落实“枫桥经验”时,枫桥联合工作组又实事求是地肯定当地的“四类分子”在社会动乱年代都表现守法或基本守法,也没有现实危害,应该说是改造好了,遵循邓小平同志当时反复强调的“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要求,决定对已改造好的“四类分子”进行摘帽试点。
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公开发表前夜作出的这一创举,以巨大的政治勇气突破“左”的思维定势,迅速得到上级党委部门的肯定和推广,为全国范围的拨乱反正提供了好的范例,也有力地证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为十一届三中全会端正党的政治路线提供了重要依据。
改革开放以来,枫桥经验的不断创新发展,也都是实事求是的产物。正是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实实在在地解决现实问题,使一个小镇能够走在前列,创造出中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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