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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幸福指数”纳入政绩考核,有无实际意义?

2013年01月14日16:4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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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李 明

□ 嘉 宾:徐 梅 曹 伟

编辑点评: 考核“幸福指数”引争议,幸福能否量化有分歧

话题背景:年终岁尾,各种版本的“幸福城市排行榜”层出不穷,有关幸福的话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许多人发现,在刚刚过去的2012年,“幸福”这个热词悄然进入很多省区市的官方文件,“GDP减速,幸福感提速”成为不少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标。一些地方还尝试将百姓的“幸福指数”纳入官员的政绩考核体系。对此,既有舆论予以力挺,也有舆论提出质疑。日前,本刊特邀持不同观点的两位嘉宾——从事考评工作的党务干部徐梅和从事理论研究的党校教师曹伟一起讨论这个话题。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继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完成时代赋予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据统计,目前全国至少有18个省区市明确把“幸福”列为施政目标,100多个城市表示要建设“幸福城市”。既然“幸福”已经正式列入政府的责任清单,那么是否应该进一步将“幸福指数”纳入官员的政绩考核呢?请两位老师各抒己见。

正方:考核幸福指数有助于施政体现“以人为本”

反方:考核幸福指数容易导致新一轮“幸福崇拜”

徐 梅:我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2011年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不再特别强调经济增长目标,而是强调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相应地,就要进行政府评价指标体系的调整,把政府及其官员的兴奋点从追求GDP指标转移到百姓关注的日常生活上来。因此,我赞成将“幸福指数”纳入官员政绩考核,从而扭转政府及其官员的“唯GDP”倾向,更加关注百姓生活品质的改善。正如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宝钢研究院自动化研究所所长杜斌所言,“去GDP化”是发展趋势,地方政府应将国民的幸福指数纳入对官员的考核,作为一种政绩考核的补充项目。

曹 伟:不可否认,一些地方政府尝试将“幸福指数”纳入官员政绩考核的初衷是好的,但我认为实际意义并不大,甚至可能适得其反。近年来,有的地方每年发布“幸福指数”,并以此为依据,对所辖地区的领导干部进行政绩排序。众所周知,过去一些地方曾把GDP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结果异化出许多弄虚作假的行为。如今,若用“幸福指数”给干部政绩排队,我担心会重蹈“唯GDP”的老路,让“幸福指数”沦为新的政绩工程。

徐 梅:恐怕您误会了考核“幸福指数”的作用。这并不是“变相的GDP考核”,而是对官员政绩考核的一个必要补充,意在引导政府及其官员在教育、医疗和就业等民生问题上下真功夫。我注意到,《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共有十项,分别是就业和收入、教育和文化、医疗卫生和健康、社会保障、消费和住房、公用设施、社会安全、社会服务、权益保障、人居环境。在这些一级指标下,还有很多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二级指标。这样,就会对官员形成倒逼机制,“逼”他们把百姓关注的民生大事落到实处。

曹 伟:不管是考核GDP指标还是考核“幸福指数”,如果官员的政绩考核体系不发生质的改变,“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恶性循环就可能依然存在。所以我认为,既要走出“GDP崇拜”的误区,也要警惕“幸福指数”崇拜。

徐 梅:事实应当是最有说服力的。2011年10月,广东省出台“幸福指标体系”,并纳入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后,全省各地就不再以GDP增速论英雄,而是转向了对民生大事、群众生活质量的关注。这表明,只有将“幸福指数”纳入考核体系,才能引导官员在提升百姓的“幸福感”上脚踏实地。

曹 伟:您好像混淆了“幸福指数”和“幸福感”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更忽略了二者在整体性与个体性、动态与静态之间的差异。什么是幸福感?幸福感是个人的主观感受和内心体验,是非常复杂而且多变的;而“幸福指数”则是通过评价体系,对百姓整体的幸福程度进行量化,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编制领导小组负责人徐建华坦承,该体系最终获得的数据并不能完全说明大家的“幸福”程度。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也说过:“‘幸福指数’编制只能描述集体幸福,有时指数发布以后,老百姓并不认账。”

(责编:杨媚、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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