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徐老师认为,提高整体的“幸福指数”可以直接影响到百姓的“幸福感”。而曹老师则认为,“幸福指数”并不能准确描述老百姓的“幸福感”。那么,“幸福指数”和“幸福感”究竟是什么关系?官员又该把“幸福指数”摆在怎样的位置?
正方:幸福指数能“诊断”政府施政成效如何
反方:幸福感觉与“政绩”之间并非因果关系
徐 梅:前不久,我看过《瞭望》新闻周刊上一篇题为《“幸福”,如何成为施政关键词》的文章,今天我把它带来了。其中一段话能准确地表达我的观点,我念一下——“数以万计的调查结果证明,幸福感并非难以捉摸。一个城市的执政者可以通过很多抓手改变一个城市的‘幸福环境’,调配一个城市的‘幸福底色’:比如,尽可能地出台各方面政策措施推动经济发展,并使广大民众在改革与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比如,出台各种政策措施保护好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缩小各类差距,最大限度地降低在跨越式发展中部分民众可能产生的失衡感。”尽管“幸福感”是单个人的主观感受,政府不太可能单方面决定公众的幸福程度,但是,政府能够在创造包括民生、政治、文化、生态等因素在内的公共环境建设上大有作为,从而影响公众的幸福感知,这是毋庸置疑的。倒推之,“幸福指数”也可以用来“诊断”政府的施政成效。
曹 伟:前些日子,中央电视台开展过一次“你幸福吗”的随机抽样调查,被采访者对幸福的理解可谓五花八门。穷人说,有钱就是幸福;富人说,有闲就是幸福;农民说,丰收就是幸福;病人说,活着就是幸福。据美国的一项研究显示:过去的二十年中,人们的财富增加了几倍,而“幸福感”却没有呈倍数增长。可见幸福与收入之间并不一定成正比。国外有研究表明:人从18岁开始,“幸福指数”下降;到40岁至50岁时,“幸福指数”下降到最低点;在50岁到80岁之间,“幸福指数”逐渐上升;到了80岁时,“幸福指数”是最高的,而且比18岁时还高。这说明,“幸福”是个充满变化的概念,如果把“幸福指数”当作考核对官员政绩的参照标准,未必科学,也很难准确。
徐 梅:“2011—2012中国幸福小康指数”调查显示,居民对社会治安、交通条件改善等方面满意度的总体评价越高,“幸福指数”往往越高;反之亦然。这也说明,“幸福指数”与民生工程密切相关。《中国青年报》曾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新闻中心展开调查,在2633个被调查者中,有95.7%的受访者觉得民众的“幸福指数”与当地政府的作为有关系,其中68.7%的人认为“有很大关系”。这又说明,“幸福指数”的意义就在于“诊断”,帮助政府发现在政策制定、施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到不同诉求和期望的“最大公约数”——也就是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所思、所想、所盼的民生问题。
曹 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提出过这样一个观点:“幸福感是个人的主观感受。如果一个农村人感觉比城里人幸福,就能说明基层政府比大城市政府做得更好吗?”我非常赞同杨先生的说法——幸福不幸福,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子。无论一个城市的“幸福指数”有多高,总会有感觉不幸福的人。比方说:一个生活窘迫的人中了百万大奖,他一定感觉很幸福;一个亿万富翁正在与妻子闹离婚,如果你问他幸福吗?他一定会回答“不幸福”。所以说,个人“幸福感”与“幸福指数”的落差来自于个体与主体的点与面的差异,既然“幸福感”无法量化,“幸福指数”也很难准确反映老百姓的幸福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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