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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奋进

党内民主 务实推进

人民网记者  杜  榕  张  垚  周舒艺

2012年11月11日05:1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十八大报告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诚如斯言,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党的生命也由此而茁壮,党的活力也因此而激荡。

过去10年,在发展党内民主广泛而生动的实践中,党代会常任制、党委权力运行机制以及党委决策机制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也是各地改革创新的重点。记者采访的多位十八大代表表示:过去,各地探索不停步;未来,前进方向已明确。

■ 关键词

党员参与民主决策

“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这些重要论述成为代表们关注的热点。

“在党委决策中,党员参与是增强凝聚力的关键。只有党员的参与,才能使我们的决策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从而维护、实现大多数人的利益”,上海市闵行区区委书记孙潮代表说。

他告诉记者,2008年,全国地方党委首个全委会改革在闵行拉开帷幕。《中共闵行区委全委会工作规则》赋予全委会职责,突出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对常委会的监督。改革后的全委会,“审议”引入“询问”,“决策”采用“票决”,“监督与执行”实行“跟踪评估”与“责任追究”……这一改革厘清了全委会与常委会的决策边界,理顺了全委会与常委会之间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推行全委会改革,是扩大党内民主的本质要求和重要途径。越是发展,越是需要动员各方力量,群策群力、凝聚力量、解决问题”,中央党校副教授李庆刚表示,与此同时,还应让广大基层党员参与到党内事务中来,保障党员主体地位。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孙潮说,“这为我们的探索指明了前进方向。接下来,我们将通过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来激发党员群众的参与热情,通过规范的制度设计,让基层参与成为决策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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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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