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也要摘掉帽子
我们在枫桥采访时,“枫桥经验“陈列馆“正在紧张布展。陈列馆放在新建的枫桥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三楼,以图片为主,有少量实物。第一展区的建筑空间仿造五六十年代的农家制式,椽梁高挑、黑瓦白墙,有历史分寸。进门右侧立着一幢小楼,一人高,三间二层。当地干部说,这仿的是60年代的枫桥区公所,“枫桥经验”的基础稿,就是在这里写下的。
但当事人的回忆与这一提法似乎有出入。当然,只是枝节上的。
1963年7月,时任浙江省公安厅研究科副科长的徐贤辅,参加了省委工作队在枫桥区进行的社教试点。徐贤辅回忆,在运动进入到“对敌斗争阶段”时,一些干部群众揭发有四类分子幻想“变天”,要求工作组在把四类分子武斗后抓走,有的甚至说对个别地主分子要“一枪两个洞”。
但经过大讨论,工作队决定依靠群众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对四类分子就地改造,矛盾一个也不上交。
当时枫溪大队有“20多顶帽子”,有个“坏分子”汤某,公安机关把逮捕证都填好了,大队党支部书记陈友堂知道后,赶到县里去“保”,说“劳改队不过几十人管,这儿有上千群众管,还怕管不住一个汤某?”。
在对敌斗争阶段基本结束后,省委工作队开始总结试点经验,决定由在枫桥蹲点的省公安厅副厅长吕剑光牵头抓这项工作。徐贤辅和公安厅的8位同志参加了这个写作班子。
据徐贤辅回忆,“我们被安排在紫薇大队一户农家,这是幢三间二层木房,户主让出楼上两间,作为我们8位同志住宿、办公之用。”徐贤辅说,为了让他们夜里也能工作,公社特地拉了一根电线过来,装上电灯。“由于桌子不够用,有时就蹲在灶前的长凳上写材料。”
从1963年的10月8日到31日,整整干了23天,材料终于写完,标题是《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敌斗争总结》。
这恐怕就是“枫桥经验”的“开山之作”。
1977年11月,时隔十年后,徐贤辅再次来到枫桥,对“四类分子”的情况进行调研。“一些村干部对我说,我们这里的四类分子早该摘帽了。”徐贤辅了解到,由于当时对摘帽有个比例限制,所以“不是表现好就可以摘掉的。”
调研结束后,徐贤辅把情况向公安部下派的干部赵明作了汇报,赵明很干脆地说,“对改造好的四类分子全部摘,百分之一百地摘。”
赵明随后带着徐贤辅又回到枫桥镇调研,公社干部向他们提到西畴大队一个地主陈某。陈某经过群众的“说理改造”,表现一直很好,公社根据群众意见,曾要求公安部门为他摘帽,但被“文革”耽误了下来。公社干部说,现在陈某已经病故了,头上还戴着“帽子”。
赵明说,“党的政策一定要兑现,该摘掉帽子的,死了也要给摘。”于是西畴大队经过群众评议,并报上级批准,摘掉了陈某“地主成分”的帽子。陈某在外地工作的女儿收到父亲摘帽通知书后,非常感动,来信表示“一定要紧跟共产党干一辈子革命,还要鼓励我们的子女为社会主义出大力。”
徐贤辅回忆,一天,他和赵明到一户刚被摘掉帽子的农户家走访,鼓励他们继续好好劳动,做一个好公民。“出门后,赵明感慨地说,曹雪芹的《红楼梦》只写了一户封建家庭的衰落,我们共产党人却写了把中国主要剥削阶级彻底消灭的更伟大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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