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莲都区大港头镇北埠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徐时海,在北埠大桥上开新农村建设的现场会时,听到瓯江畔传来呼救声。这位军人出身的村干部在短短两三分钟时间内边跑边脱掉了外套和毛衣,一头扎进冰冷的江水中,救出了溺水的小女孩。
这位见义勇为的村干部,同时还是一名在当地远近闻名的人民调解员。徐时海1995年9月担任北埠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至今。1996年9月,大港头司法所工作人员基于他十分了解当地村民和村情,在村民心中有较高威信,邀请他协助调解镇里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工作。
18年来,他风里来雨里去,将自己的全部热情倾注到人民调解工作中,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00余起,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布衣法官”,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
用真心换真情
“从事调解工作一定要有耐心和爱心。”徐时海说:“第一次调解纠纷,我就跑了三趟。”他回忆起刚当上人民调解员遇上的第一件纠纷:河边金村的一位七旬老太太在自家房子和邻居家房子之间的过道上储藏柴火,遇上下雨天,雨水就会被堵住,渗入邻居家中。本身是几句好话就能解决的事情,因双方话不投机,演化到老人跑到邻居家吵闹,邻里关系一度僵硬。
听闻此事,徐时海赶到老人家中。老人脾气倔,尽管他苦口婆心,可老人就是不肯把柴火搬走。在往后的几天,徐时海又连续两次到老人家里话家常,细心地做老人的思想工作,并让老人的子女一起帮忙协调,最后老人终于被感化,同意将柴火搬走,两户农家的关系也得以缓解。
多年的工作经验让他认识到:一些看似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如果处理不及时,将会演化成大的矛盾纠纷。为此,不管哪里有矛盾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矛盾纠纷,不管矛盾纠纷大小,他都会尽心尽责及时去化解。
2011年3月,西坑口村一位开发山地的企业主与一农户发生纠纷。原来,企业主在开发山地时占用了一点农户田地,原先许诺补偿2000元,后来又食言,农户很气愤,扬言“不给钱就敲死他”。凭着多年的调解工作经验,徐时海敏锐地意识到,这件事情如果处理不善,事先预防不足,将会发生无法控制的恶性事件。为此,他立刻把双方叫到一起,进行协调沟通,最后企业主同意按原先承诺进行补偿,一起可能引发治安甚至刑事案件的矛盾得以化解。
他还把调解当作“细活”,使一句句调解之言融入真情,说到村民的心坎上,从而有效化解了一起起纠纷。
去年3月7日,北埠村村民叶某用电动三轮车搭载石桥村74岁老汉宋某,由于刹车紧急,致使宋某从车上跌落,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情绪十分激动,从7日晚至10日晚,几十号人在叶某家闹事。
那几天,徐时海刚好参加莲都区人代会,10日晚人代会结束后,他直接赶赴现场。由于徐时海的及时介入以及凭借自身掌握的法律知识,在他不断的沟通协调下,最终叶某和死者家属达成了补偿协议。
……
农村工作复杂琐碎,往往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作为村干部,徐时海感到有责任、有义务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工作,力求社会和谐;他认为,作为人民调解员,带着感情调解,以情感人,真诚服务,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架起与村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
调解依法又依理
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徐时海身上时时透着一股韧劲。对处于执法管理边缘的疑难纠纷迎难而上,以坚韧不拔的毅力,以法理结合的调解艺术,使一起起纠纷及时稳妥化解。
徐时海告诉笔者,他是退伍军人,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是“半路出家”。刚开始做调解工作时,一无专业知识,二无相关经验,“要是再没有一颗学习的心,那我就真成‘三无’人员了。”他笑着说。
为干好人民调解工作,他先后认真学习了“人民解调工作程序”、《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以及有关人民调解的其他法律法规。他还虚心向行家讨教。在调解实践中遇到疑难点,就向懂法律的同事、律师、法官请教。还利用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机会,向莲都区法院法官请教遇到的棘手难办的纠纷。
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积累,徐时海的业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逐渐由一名门外汉成为了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
“‘调解’两个字看似简单,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很复杂,因为不同的环境、不同的人群有着不同的心态,要想把他们‘调’到一根弦上,谈何容易。”徐时海说,甚至有时把双方拉到调解桌前都要费一番心血。
1997年10月,河边金村一辆大货车在卸木头时,北埠村村民孙某被木头砸中,当场死亡。事故责任涉及供货商、买家、司机以及卸货工人,面对巨额赔偿金,四方相互推诿,赔偿金无法落实。死者家属连续5天聚集当地派出所,情绪激动,要求尽快给予解决赔偿事宜。
徐时海根据法律知识,不断沟通协调。“卸货工人认为自己责任不大,出钱冤屈,不愿意作出相应的赔偿。”他说,不仅卸货工人,当时大家都相互推卸责任,不肯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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