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党建

如何清理规范最低消费与包间费

2013年04月19日13:51   来源:光明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如何规范尚需明确政策

就目前来看,对于餐饮业“最低消费”的现象并没有专门的规范,《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能通过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来进行稍显牵强的解释,对于“最低消费”等不合理收费现象,需要专门的法律规范予以明确规定。

在商务部2月份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沈丹阳曾表示,商务部有关司局正在对餐饮企业收取最低消费等问题进行研究,在即将出台的《餐饮业管理办法》中,会对包间费和最低消费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他同时指出,“包间费和最低消费二者应只收其一。”

对“二者应只收其一”的观点,北京市消协表示不认同:“最低消费”与“包间费”不能混为一谈。包间费针对大厅服务而言,提供了差异化服务。但最低消费是消费“量”的差异,不是以提高服务品质为核心的真正“差异化”。北京市消协日前已经正式向商务部提交了建议函,呼吁不应在《餐饮业管理办法》中允许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建议并希望对餐厅“最低消费”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沈丹阳指出,包间费和包间最低消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也有部分餐饮企业借此乱收费,确实应该清理和规范。在如何规范清理“最低消费”的问题上,主管部门正在寻求最公平有效的办法——有清理,也有规范。

规范包间费应考虑细节

今年一季度,餐饮企业收入增速同比回落,为吸引顾客,一些设置包间最低消费额的餐饮企业主动将之取消,体现了市场的巨大调节作用。

但是,据北京市消协的调查,在北京仍然有近三成的餐厅存在最低消费的规定。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指出,现在最低消费收300元还是10000元,随意性很大。行使自主定价权没错,但自主定价不能“随意加价”,更不能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认为,目前国内包间费的收取形式五花八门,特别是最低消费应该得到规范——它既不符合提倡节约的主流精神,又违背了消费者自愿的原则,有强买强卖的意味。

针对这个问题,餐饮界此前曾提出的一种办法是,将包间剥离到物业出租公司,顾客进包间先交“物业费”,再点菜。赵萍则建议,最低消费应取消,对包间统一收取服务费,即按照消费总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如香港就是按照10%—15%的比例。对包间的定义标准也需明确,如“半封闭包间和卡座”与包间之间需区分开来。

“透明、统一、规范,将使餐饮业得到更好的发展。”赵萍表示,高端餐饮业可以适当下调定位,向中高端和中端转移,取消最低消费的做法应该会受到更多消费者的欢迎,或将提振餐饮业的低迷景况。

即将出台的《餐饮业管理办法》被社会寄予期望:既能有效遏制奢侈浪费的风气,又能保证消费者和餐饮业的合法权益。(记者 陈 恒)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相关专题
·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