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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城市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百姓御史"活跃居民小区

居委会有了小“纪委”

记者 姜洁

2013年04月02日07:5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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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浙江省近年来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成为基层群众自治监督组织的样本之一。

前不久,在企业里做了20多年会计的陈加根有了新头衔——杭州市江干区普福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居监委)副主任。这不,看社区报表、跑门前工地,他的新工作特忙。

近年来,随着基层民主监督的“触角”伸向城市社区,越来越多像陈加根一样的“百姓御史”活跃在浙江各个城市社区的居民楼道中。“城市社区是党和政府在城市工作的基础,也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承载点,浙江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居监委建设,是顺应城市发展需要、深化基层民主监督工作成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说。

公权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随着近年来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城市基层社区管理的事务也越来越复杂。据统计,浙江共有城市社区2959个,管理使用的资产总值达226.3亿元,2012年社区各项资金收入40.3亿元。这些资金资产用到哪,怎么用,亟须一个监督组织代表群众执行监督。武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楼国康告诉记者,县里光明确社区承办的便民服务事项就有10大类52小项,涉及居民基本生活、生产活动的主要领域。“社区是公权最直接的实际执行者,是党和政府形象最具体的体现者。”楼国康表示,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公权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在杭州,如今全市938个城市社区全都建立了居监委:从规范组织设置上,做到“有人监督”;从明确职责和工作定位上,做到“有序监督”;从设定权利义务上,做到“有力监督”;从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上,做到“有效监督”。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罗悦明在谈及居监委建设时说:“我们的目标是,把社区建设成为城市中的‘廉洁岛’,串‘岛’成‘链’,汇‘链’成‘网’,最终打造廉洁城市。”

据了解,浙江各地的居务监督工作明确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居监委主任由社区党组织成员兼任,其他成员在组织推荐、自愿报名、联名推荐的基础上,由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为了便于开展监督工作,居监委可下设居务公开、民主理财、民意收集等小组,通过招聘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充实民主监督力量。监督重点是居民自治组织活动开展情况、惠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情况等,同时做好沟通协调和意见反馈工作。

据统计,目前浙江已有1588个社区建立居监委,占全省城市社区总数的53.9%,杭州、嘉兴和金华三个市已经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有31个县(市、区)专门出台了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相关文件。

事关群众利益,再小的事也是大事

社区里的大事小情,从小区改造、工程建设,到一盏路灯、一张发票,虽然都是鸡毛蒜皮,可在金华市南丰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任燕看来,事关群众利益,再小的事也是大事:“以前社区财务也公开,但因为监督不到位,缺少事前、事中公开,把居务公开等同于结果公示,老百姓不感兴趣。”成立居监委以后,他们把监督贯穿于社区工作的始终,每笔钱为什么要花、怎么花、花了多少,全程监督并记录,每月都审核公示。

杭州市江干区普福社区整村拆迁改建完毕后,社区拆迁后的“三资”管理、民主决策以及重点项目的建设和投入,这些都是居民想了解的。2011年4月,社区进行差额选举,从7位候选人中选出5人成立了居务监督委员会,胜出的5位委员各有优势。比如,主任陈顺奎是村里的老主任,德高望重;委员杨富强懂工程,现在社区里正在建安置房项目,水泥标号对不对,混凝土搅拌得好不好,他一眼就能辨得出。

民生改善是近年城市社区工作的重中之重,背街小巷和庭院改造、危旧房改造、社区帮扶救助等,这些重大的民心工程不断增多,需要社区的全程参与。据浙江省纪委党风室负责人介绍,对不同类型的社区,监督的侧重点各有不同。浙江省纪委党风室负责人介绍,该省对居监委进行分类指导:老城市社区针对老年人较多、公共停车位紧张等情况,重点监督社区兴办老年食堂、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以及社区公共停车位的管理、停车费的收缴使用等;正在进行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整治的社区,重点协助社区“两委”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包括方案设计是否合理、施工用材是否达标、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群众是否满意等;新建城市社区针对年轻上班族居多情况,重点监督居委会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开展幼儿课后托管和便民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等情况;集体经济改制没有完成的村改居社区,则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费的分配使用、留用地的开发利用、集体资金管理和集体投资经营项目收益等情况的监督。

居监委的建设,弥补了社区“自我监督”功能的空白,完成了社区自治体系的全面构建。以杭州市下城区为例,自2012年9月底全区72个社区实现居监委“全覆盖”至今,共开展监督事项586次,完善制度128项,收集建议意见481条,提出建议236条,被采纳180条,解决实际问题17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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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乔业琼、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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