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杨媚)记者今日从江苏省委组织部获悉,江苏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正式发布。
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部署,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2013年全省计划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3056名,其中“985”高校村官工程计划选聘798名,按照《2013年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实施方案》进行选聘,本次计划选聘2258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南京市66名 徐州市400名 常州市86名 苏州市20名
南通市280名 连云港市255名 淮安市200名 盐城市270名
扬州市171名 泰州市240名 宿迁市270名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4)身体健康。在具体选聘过程中,坚持同等条件下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任职的优先。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各市选聘具体条件以各市选聘简章为准。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1、3月15日-3月30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3月15日-3月31日,各市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4月20日,统一组织笔试。
4、5月,各市选聘办组织实施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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