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注重工作落实
23.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任务要明确、责任要到人,各项工作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对关系全局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领导同志要亲力亲为、勇于担当,做到言必信、行必果,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24.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更加注重考核实际成果,更加注重倾听群众评价,更加注重考核结果使用。对因工作不尽职导致任务完不成的,要严肃问责。
九、加强监督检查
25.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规定,制定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每年年底要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送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26.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定期督查,每年年底向全市通报执行情况,并向市委常委会汇报。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会议活动及外出学习考察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27.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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