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泽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职位
此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职位共为11个,其中正科级岗位1个,副科级岗位10个。具体为:
(一)正科级岗位:县委村建办主任;
(二)副科级岗位:县委督查室副主任、县政府经研室主任、县纪委纪工委副书记、县维稳办副主任、团县委副书记、县信访接待中心主任各1名;乡镇党委委员2名,乡镇副乡镇长侯选人2名。
二、选任人员范围
面向全县范围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国家正式干部、大学生村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
2、党内职务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3、参加工作时间满2年以上;
4、身体健康。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组织处理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处于提拔使用影响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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