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全县范围内予以公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拔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得低于6:1,否则取消该职位的选拔。
(四)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基础理论知识及综合运用能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实行百分制(下同),采用人机对话方式。按面试人员与公选职位4:1的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分析问题能力和口表能力,以及心理素质。面试采取现场答辩、评委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两项成绩相加为应试人员的总分。按考察对象与公选职位3:1的比例以总分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分相同者一并列为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考察人选在彭泽党建网公布。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县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按公选职位2:1的比例,报请五人小组会议酝酿。同一职位的考察人选,由同一个考察组考察。
(六)酝酿提名。经县委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共同酝酿后,由县委组织部提交县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
(七)差额票决。召开县委常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票决。每一职位差额票决人选得票数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半数者,方为该职位的任职人选。如差额票决人选得同意票数均未超过应到常委人数的半数,县委组织部可适时再次提交县委常委会票决,如仍不能通过,则不再作为该职位的提名人选。
(八)决定任用。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内,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任职。公开选拔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享有同级干部的权利和义务,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由县委常委会决定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原则上回原单位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对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欢迎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推荐报名,参与竞争,希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此次选拔工作并进行监督。
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625608。
中共彭泽县委组织部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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