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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遠固本強基石——各地抓基層打基礎強化農村黨建紀實

記者 盛若蔚 孟祥夫

2015年11月21日08:4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黨的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在基層,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策,絲毫不能放鬆。”

——習近平總書記今年6月在貴州調研時強調

這是一個具有裡程碑意義的重要會議。

今年6月,時隔25年,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在杭州召開。座談會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出發,突出強調始終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不動搖,具體生動地回答了新形勢下加強農村基層黨建的若干重要問題,提出了一系列任務要求和政策舉措,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和對農村基層基礎工作的高度重視。

謀遠固本抓基層,與時俱進強基石。近半年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突出問題導向,著力在補齊“短板”上出實招,下大力氣解決一些困擾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多年的難題,撬動了抓基層打基礎,形成了抓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的良好態勢和濃厚氛圍。

讓村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立起來

抓好基層工作,離不開強有力的組織領導。針對認識模糊、工作偏差和軟弱渙散等問題,各地樹立鮮明導向,健全體制機制,加強整頓建設,著力增強村黨組織的領導力和凝聚力。

發揮“堡壘”戰斗力,理順領導體制是前提。湖北、廣東等10省區市全面推行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一肩挑”。浙江、四川等地實行村級配套組織人選由黨組織提名制度,推行村黨組織成員兼任或黨員擔任村經濟合作社等組織負責人,明確農村經濟合作組織中建立的黨組織由所在村黨組織領導。西藏、新疆全面實行村黨組織書記擔任村級宗教事務管理負責人、村黨員擔任寺管會成員制度,加強黨組織的領導。

為完善工作機制,各地普遍建立村務聯席會議制度,深化村級“四議兩公開”,強化黨組織主導權。廣東明確村黨組織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等“四項權力”。河南、重慶等地出台村級組織工作規則,規范村黨組織領導的村級組織運行機制。

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和作用,在服務群眾中落實和體現。各地普遍推動涉農部門和鄉鎮服務項目下沉到村,推行為民服務全程代理、鄉鎮干部駐村服務、村干部坐班值班等制度,在提升服務能力、健全服務機制中強化黨組織政治功能。甘肅、青海等地要求駐村干部和村干部每天不少於6小時定人定點辦公。新疆用3年時間,每年抽調20萬名縣以上機關干部,組成1萬多個工作組,派駐到全區所有村和重點社區,開展“訪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動,做好群眾工作、加強基層組織、推進去極端化,促進基層黨組織發揮戰斗堡壘作用。

整頓軟弱渙散強根基,嚴抓嚴轉見實效。為建立整頓機制,各地普遍明確,每年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今年共計6.1萬個。黑龍江規劃3年集中整頓、全面提升,吉林對村黨組織“空心化”、黨員“家族化”問題專項整頓,福建選派6000多名干部蹲點整頓,廣西實行常態化銷號式整頓。同時,各地借鑒浙江基層黨組織“評星定級”經驗,普遍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晉位升級長效機制,充分發揮村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

加快完善村務監督機制,是抓好農村基層黨建的必要條件。針對機構設置不規范、運行不順暢、作用不明顯等問題,各地普遍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進一步規范監督內容、權限和程序,提高村務監督實效。

目前,25個省區市已全部建立村監委,其余6個省區計劃在年底前全部建立。北京、天津、內蒙古、上海、福建5省區市結合今年村“兩委”換屆,同步規范村監委建設。河北、山西等14個省區市對去年村“兩委”換屆進行一次“回頭看”,對未組建村監委的抓緊組建。遼寧、山東等27個省區市出台加強村監委建設的意見,明確組織設置、工作職責、監督內容和程序等。山東、江蘇等省統一建立“三資”管理平台,加強村監委對集體資產發包、集體收入分配、公共土地利用、專項資金發放的重點監督。浙江全面建立農村小微權力清單,繪制權力行使流程圖,村監委對照清單和流程全程監督。山西、海南等地制定村監委工作細則,加強對村務決策執行公開的全程監督。廣西、重慶等地按照村辦公經費20%的比例,配套村監委工作經費。

與此同時,上海、貴州等地進一步完善村規民約,山東、河南等地建立重大村務決策聽証制,江西、湖北等地普遍建立村民理事會,探索黨組織領導下的村級民主管理監督新機制。

……

隨著一個個體制機制“組合拳”頻頻打出,各地抓農村基層黨建的底氣更足了,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和領導核心作用不斷得到強化。

讓村黨組織書記和黨員隊伍強起來

做好基層黨建工作,建強骨干隊伍是關鍵。各地針對基層黨建力量不足、能力欠缺、管理不嚴等問題,加強總體謀劃和具體指導,在基層黨員干部的培養選拔、教育培訓、從嚴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推動村黨組織書記隊伍不斷優化,提升履職盡責、服務群眾的能力。

拓寬思路,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北京制定村“兩委”干部5年、10年定向培養計劃,重點從在校大學生、優秀青年農民中培養選拔村干部。江蘇、海南、寧夏等地明確,每個村至少培養2至3名40歲以下、高中以上學歷的后備干部。安徽計劃用3至5年分別培育省市縣三級示范村黨支部書記500名、2000名、3000名。與此同時,為加大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干部或考錄鄉鎮公務員力度,浙江提出2016年鄉鎮換屆時每個縣有1名以上優秀村黨組織書記進入鄉鎮領導班子﹔四川、貴州等地規定每年定向考錄比例不低於15%。

開展教育培訓,是提升基層黨員干部能力的必要之舉。各地普遍把村黨組織書記納入干部教育培訓整體規劃,建立健全以縣級黨委為責任主體的輪訓機制。從今年起,貴州每年開展鄉鎮黨委書記、村黨支部書記和農村致富帶頭人“三支隊伍”集中輪訓。河北實施“萬人示范培訓”計劃。遼寧、安徽等地對農村優秀青年集中培訓,擇優選拔進村級后備干部隊伍。

永葆基層黨員干部為民服務本色,從嚴管理是關鍵。吉林、新疆等地全面推行村黨組織書記縣級備案管理。湖南、江西等地專門制定村干部管理辦法,從任期目標、年度考核、任職年限等作出具體規定。山東、重慶等地針對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實行負面清單管理,探索不勝任村干部、村民代表退出機制。

此外,各級今年以來共選派16萬名干部到村擔任第一書記,實現黨組織軟弱渙散村和貧困村全覆蓋,建強基層組織,開展精准扶貧,成效十分明顯。

在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方面,各地針對年齡老化、活力不足、管理鬆弛等問題,著力在培養發展上傾斜、教育管理上從嚴、方式方法上創新,更加注重平時和細節,不斷增強黨員隊伍的生機與活力。

為加大農村黨員發展力度,黑龍江專門制定發展35歲以下農村黨員規劃,對發展外出農民工入黨實行計劃單列。河南明確,每村每年至少培養2至3名入黨積極分子。福建、江西等地要求,每村每年從“80后”青年農民中至少發展1名黨員,重點解決部分村3年未發展黨員問題。西藏、青海等地推行發展農民黨員“雙推雙選”制度,建立入黨積極分子近親屬報告制度。

為嚴格規范黨組織活動,各地普遍從落實“三會一課”入手,要求村黨組織每月至少開展1次集中活動、每半年講1次黨課、每年開展1次民主評議和黨員輪訓,實現經常化、規范化。山西、江西等13個省區市全面推行“黨員活動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組織黨員集中活動。遼寧實施黨員骨干培訓計劃,每年培訓農民黨員致富能手1萬名。

探索創新黨員管理方式,各地普遍借鑒浙江“黨員先鋒指數”管理經驗,探索實行黨員積分管理和先鋒指數考評。上海、福建等地引入“互聯網+”模式,建立流動黨員服務管理網絡平台。河南、甘肅等地完善流動黨員“雙聯雙促”動態管理機制,鄉、村黨組織明確專人每年與流入地黨組織聯系1次、每季度與外出務工黨員聯系1次。山西、新疆等地探索處置不合格黨員,疏通黨員隊伍“出口”,保持先進性純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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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楊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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