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菜花節、牡丹花節、玉雕節、放牛節……各種大大小小的節慶,你方唱罷我登場。近年來,不少地方政府大打“節慶牌”,節慶種類五花八門,內容無所不包。辦節慶可以吸引游客、提振旅游經濟、提高地方知名度,似乎無可厚非,然而,如果把節日辦得太“花”,沒有文化底蘊支撐,偏離舉辦節慶的初衷,甚至人為“造節”,這種做法就有些得不償失。
變了味的節慶文化
“節慶,是一種適應生產生活需要而形成、流變、傳承而來的約定俗成的具有紀念、慶祝等特殊意蘊的民俗文化。”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說。有些地方充分利用“文化搭台、經濟唱戲”,節慶辦得可圈可點。比如哈爾濱冰雕節、中國吳橋雜技節等,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不過,有不少地方政府背離量力而行原則,眼紅於其他地方節慶的“風光”,眼熱於節慶帶來的經濟效益,勒緊褲腰帶大辦奢華慶典,這樣的節慶政績工程、形象工程不勝枚舉。
去年,國家級貧困縣雲南省富源縣,為慶祝該縣“富源·勝境”文化節,欲砸千萬元辦演唱會,后因網友質疑而被叫停﹔2011年,江西瑞昌耗資600余萬元辦“首屆鄱陽湖龍蝦節”,萬人龍蝦宴導致200多位市民患急性腸胃炎入院治療,其晚會門票更是引發全城“公款購票”熱潮。據中國節慶網2010年的統計,我國每年舉辦節慶約5000個,平均每天13個。從省級節到市級節,再到縣級節,節慶活動五花八門,舉凡吃喝穿戴、花鳥虫魚、山水人畜等無不入節。
專家表示,有些地方一場晚會花費上百萬甚至上千萬元,鋪張浪費、形式主義和奢華風氣盛行,節慶變了味,令人觸目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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