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06日15:27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于建立健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等再次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树立了鲜明的担当干事导向。
但是,从实际操作来看,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落地落实,还存在一些“知行不一”的问题。比如,有的对中央精神领会不深不透,出台文件就了事,不注重落实,让制度成为摆设;有的担心成为“始作俑者”,总想着“等上面再明确、等别人先动手、等成熟再借鉴”,拒绝迈出创新实践的第一步。种种现象表明,一种导向的落实比确立往往更难,倘若缺乏认真的精神、担当的气魄、务实的作风,再鲜明的导向也会遭遇实践中的“空对空”。
导向确定之后,落实就是决定因素。在此过程中,鼓励激励的关键在于“励”,到底该如何以最有效方法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容错纠错的前提在于“容”,究竟什么样的失误错误属于可容之错、什么样的失误错误属于难容之错;能上能下的重点在于“下”,怎样界定“下”的标准、如何规范“下”的程序,才能让干部“下”得有理有据、心服口服。所有这些问题,既是导向所指,也是实践所需,更是各地在探索推进过程中需要把握的重中之重。
导向的力量在于实践。建立健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就是要通过实践让好导向在干部队伍建设中产生应有的好效应。如何确保实现这一目标,对于地方党委和政府来说,既是对能否准确领会中央精神的直接检验,也是对是否敢于为干部队伍担当的具体考验。落实到具体实践中,只有主动对照中央有关精神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切实找准推动导向落地落实的“个性化方案”,才能真正让工作推进有底气、探索创新接地气,让好的导向在“知行合一”的生动实践中焕发强大生命力,更好凝聚起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磅礴力量。(作者 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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