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4日16:2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成都市锦江区创新城市精准扶贫模式,构建了一个党委政府引导、党员干部示范、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组织专业化运行,具有锦江特色的社会援助体系,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党政引导,机制体系化。一是建好一个中心。成立了全省首家为贫困群众提供关爱援助服务的专门机构——“锦江区社会关爱援助中心”,在9个街道办事处设立关爱援助服务站,构建以区关爱援助中心为枢纽,以街道关爱援助服务站为支撑的社会关爱帮扶机构体系。出台一项制度。出台特殊困难群众“1+N”社会帮扶的实施意见,针对城市贫困人口特点,将因病、因学、因残、因事故致贫但有无法享受国家低保、大病救助等政策的特殊困难群体纳入精准扶贫范围,形成全方位的政策帮扶体系。搭建一个平台。按照“基础信息采集→帮扶需求发布→社会力量对接→帮扶项目实施→帮扶项目评估”的工作流程,搭建党政机关、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与特殊困难群众沟通对接的帮扶服务平台,有效解决困难群众与社会爱心力量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有72个机关团体、136个企事业单位、65个社会组织、518位党员干部、25位志愿者通过援助中心参与特殊困难群众帮扶项目,捐赠资金226.6万元。
党群同心,运作专业化。社会力量运营。以区委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助贫扶困专业化社会组织实施援助中心的运行管理,广泛吸纳专业化的社工团队加入扶贫工作队伍,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改变以前城市扶贫工作“临时性”、“活动式”的传统模式。党建引领把关。区委明确无党组织,无党员、无党的工作覆盖的“三无”社会组织不能承接“关爱中心”购买服务项目。同时,每年底按照“有党员、有制度、有活动、有标示”的“四有”标准,对承接“关爱中心”运行项目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作为下一年度继续承接项目的前置条件,确保扶贫工作正确方向。专项资金兜底。区委设立300万元锦江区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金,实行“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并积极动员募集各项社会爱心资金,合力做好特殊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区财政每年划拨46.8万元,对“关爱中心”党建工作、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等各项日常运行费用实行“兜底包干”,确保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和社会爱心资金高效使用。
党员示范,服务个性化。个案管理,一对一采集信息。建立首席顾问制,根据援助方的要求,采取一对一服务方式,提供帮扶项目的咨询、考察、评估,制定项目策划书和具体的帮扶方案。截止目前,全区特殊困难群众的申报、登记、复核、建档工作基本完成,共登记特殊困难群众402人,完成复核、评估416人,建立个人档案398份,形成帮扶方案263份,确保了帮扶对象“一个都不能少”。党员带头,面对面帮扶援助。开展党员干部进锦江区社会关爱援助中心认领服务项目,分类组织策划有针对性的援助项目,为帮扶双方提供面对面个性化帮扶服务。目前,全区共有551名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认领帮扶项目536项,共链接有179家企业、84家社会组织、6049名爱心个人参与到中心关爱帮扶活动,共计帮扶特殊困难群众1610人次,发放援助资金219万元,通过党员干部的示范行动,影响和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入认领服务项目行列,受到广大群众的真心“点赞”。属地管理,点对点募集援助。各街道募集的资金,匹配同等数额专项帮扶资金后,用于本辖区范围内的关爱援助;区级部门募集的资金,可用于全区范围内的关爱援助。目前,“关爱援助中心”共募集资金460余万元,有137个特殊困难家庭享受每月生活困难援助资金,依托网上“为爱行走”公益项目发起“关爱行动”——癌症病患的救助计划,为12个癌症病患家庭开展专项帮扶。
党务公开,监督社会化。信息发布公开。服务站定期将受理、开展的帮扶信息汇总到中心,由中心通过报刊、网络、电台等媒体,对援助资金、物品的接收、使用明细等向社会公开,方便捐赠者随时查询其捐赠钱物的最终去向,确保信息公开透明运行。资金使用公开。财政资金由区民政局拨付街道办事处,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社会资金可由捐助人直接发放给受助群众,或进入慈善会按章程发放,接受媒体、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社会监督机构监督。援助过程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实行援助政策、程序、对象全公开,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关爱援助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公开透明,不断提高关爱援助工作公信力。
(成都市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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