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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源头狠刹奢侈浪费之风 12大创新点全扫描

记者  盛若蔚  江  琳

2013年12月10日08:2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切实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办法

  针对近年来政府采购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条例》对政府采购行为作了重点规范,强调政府采购要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并从确定采购需求、执行采购程序、组织采购验收3个环节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以切实改变以往重程序、轻内容带来的采购浪费行为。同时,《条例》还针对当前滥用协议供货方式导致许多政府采购缺乏公开、透明、竞争的问题,强调严格控制协议供货采购的数量和规模,不得以协议供货拆分项目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有效规范国内差旅管理

  在实地调研中,不少地方和部门提出国内差旅管理存在缺乏必要规范、相关标准过低、地方需要额外支付补贴等问题。有鉴于此,《条例》强调从严控制国内差旅审批,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规定国内差旅人员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标准交纳住宿费、餐费。下一步,通过配套完善差旅补贴标准等措施,国内差旅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将会进一步提升。

  大幅压缩因公临时出国活动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因公临时出国过多过滥,造成了不小浪费。对此,《条例》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为强化管理,《条例》提出“双审批”制度,要求同时审批因公出国计划和经费,以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行为。

  从严从紧管理公务接待活动

  公务接待是为从事正常公务活动而开展的接待。从当前情况看,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公务接待存在着范围过宽、内容过多、标准过高等问题,占用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管理,《条例》重点明确了4项制度,分别是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接待单位审批控制制度、支出总额控制制度、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这4项制度,能够从体制、流程、费用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管控。同时,《条例》对外宾接待、招商引资等活动的接待作了明确规定,以切实规范各类接待活动,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支出;对推进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提出了要求,以适应机关事务相关制度改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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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媚、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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