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知识
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
根据1990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000年,中纪委、中组部又印发了《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决定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原来的一年召开两次改为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可安排在4至8月之间。
1992年党的十四大在新通过的党章中首次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民主生活会。从此,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被载入党章,成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中任何其他工作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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