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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做实法律天平

——追记温州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陶蛟龙

2013年09月23日14:2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是斗志昂扬,面对困难不退缩,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生,还是随波逐流、得过且过?因公殉职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陶蛟龙用实际行动,选择了前者。

去年12月1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追授陶蛟龙“全省模范法官”荣誉称号。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浙江省委在杭州举行追授陶蛟龙同志荣誉称号表彰大会,追记陶蛟龙个人一等功,并授予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说:“陶蛟龙同志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事迹,为全国法院广大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供了一份生动的学习教材。”

省委书记夏宝龙说:“陶蛟龙同志勤恳为民的一生,是浙江‘最美现象’和‘最美浙江人’的体现,是我省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

“越是经济社会发展困难之时,越是法院建功立业之时”

2011年年底的温州很艰难。民间借贷风波爆发,企业倒闭、老板跑路的新闻四处传播。那些已经或正在断裂的资金链背后,是成千上万普通群众的毕生积蓄。

去年1月9日,陶蛟龙从宁波海事法院到温州上任第一天,就面对这样一组数字:2011年到2012年1月,温州全市法院受理借贷类案件1.5万多件,标的额150多亿元,案件数还在不断增长。

经过全面调研,陶蛟龙郑重承诺,全力以赴保稳定,保企业,保金融,保发展。

陶蛟龙办公室的灯光时常亮到凌晨。陶蛟龙草根出身,有5个姐姐1个哥哥,14岁没了母亲,刚结婚又没了父亲,他靠着自己的坚韧与努力,在绍兴中院从法警、书记员到庭长、副院长,一步步走向更大的平台。

“越是经济社会发展困难之时,越是法院建功立业之时。”这是陶蛟龙常说的一句话。

陶蛟龙在绍兴中院的老同事骆锦勇还记得,“1998年至2001年,他在院里成立改革小组,先行探索全市审判改革。每周只允许我们请假半天,没日没夜地干,常常弄到晚上12点多,传达室来催才走。”

2008年,时任绍兴中院副院长的陶蛟龙遇到一个大案子:全国最大印染企业江龙集团因资金链断裂停产,公司停产,债主盈门,职工讨薪,危及担保企业,社会影响很大。

陶蛟龙与30多名干警组成专案组,加班加点,用41天时间,完成了739件案件15.84亿元的债权确认审理。“江龙”全部资产经过评估拍卖顺利实现资产重组,成为浙江全省以清算式重组方式解救危困企业的第一例。

许多与陶蛟龙共事过的人都说,他走到哪里,那股“拼命三郎”的劲就带到哪里。温州中院有一个统计数据:陶蛟龙在温州中院当院长一共331天,平均一周工作6天,一天要工作15个小时,晚上加班到凌晨一两点钟是常事。

2012年年初,陶蛟龙到温州中院的第7天。这一天,消息传来,温州立人集团数十亿元民间借贷崩盘。

有了之前“江龙”案的经验,陶蛟龙建议温州市委、市政府,对企业高管采取刑事措施,促使处置工作由“企业自救、政府帮扶”转入“政府处置、司法同步”阶段。

这种创新式的举措,陶蛟龙在温州中院期间实施了很多。

事实上,短短一年不到的时间里,陶蛟龙带领温州中院,从司法层面对轰轰烈烈的温州“金改”,作出了显著贡献。

比如,温州中院及时出台了《关于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列出30条意见为“金改”提供司法保障;温州中院及下属多个基层法院,在浙江率先设立了金融审判庭,一些具备条件的法庭,也设立了金融审判合议庭。

陶蛟龙在温州工作的11个月内,温州法院得到最高法院、省委省政府、省高院领导的65次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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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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