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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干部不经过千锤百炼、艰苦磨练,很难在关键时刻经受住考验

关注干部制度改革新情况③:干部年轻化不可“一刀切” 

本报记者 江琳

2013年08月13日08:0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3.选拔年轻干部破格不能“出格”

  后备干部应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当前的政策导向是,对于一些成熟较早、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年轻干部,应敢于大胆破格使用,不能畏首畏尾。但同样需要强调的是,破格不能“出格”,破格也有“格”,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决不能以“破格提拔”为名行谋私之实。

  《干部选任条例》规定:“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但是,“破格提拔”也有严格的要求,必须满足“特别优秀”或者是“工作特殊需要”的条件,同时也有程序上的严格要求:“应当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另外,破格提拔干部有不能逾越的“硬指标”,比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规定,“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一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两级报名。”可见,“破格”也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它既对个人素质有更高的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相关工作年限的硬指标,必要的程序依旧不能少。

  在这方面,浙江杭州早在2008年就制定破格试行办法,2012年进一步严格标准、程序、纪律,修订完善了《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办法》,对德才标准、民主公开、操作程序、跟踪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其中,将“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具体情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近3年内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至少两次优秀”、“配备紧缺领导人才及专业管理人才”……《办法》既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开辟了绿色通道,又以规范的操作提高了公信度。据了解,自2009年以来,杭州市在日常干部任用工作中,组织部门审批破格提拔干部38人,否决提拔事项12次,有效防止了“破格”变“出格”。

  与年轻干部相关联的一个概念是“后备干部”。《干部选任条例》规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面对新形势,后备干部工作也呼唤加强与改进。这就需要“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5年到10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人选产生方式,特别是选好一把手后备人选,使班子形成合理的梯次配备”。

  不少专家表示,后备干部不能一次选拔就定终身,应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适时使用、定期调整。“应当让后备干部队伍优进绌退,对表现突出、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要及时补充进后备干部名单。对后备干部中不宜继续列为后备干部的,要及时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周新民认为,唯有对后备干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整,有备有用,才能让后备干部队伍保持活力。


  《 人民日报 》( 2013年08月13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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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媚、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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