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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第一”——山东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纪实

2013年08月01日14:5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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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群众第一”

7月3日下午,雨后初晴。山东省莒南县相沟乡东结庄村。

  在养殖户刘俊栋家的羊舍里,山东省纪委、监察厅选s派的“第一书记”马国柱正细心询问饲养情况。马国柱是省纠风办副主任,今年3月,他和其他两名同志,从委厅机关老干部处副处长李鹏等三位同志手中接过了“接力棒”,分别担任“第一书记”,继续驻村帮扶委厅机关帮包村——相沟乡大结庄村、东结庄村和石家崖村。

  和马国柱他们一样,在齐鲁大地广袤原野,活跃着省、市、县各级选派的2.6万名“第一书记”。他们秉持“群众第一”的情怀,帮扶1.8万个相对薄弱村和社区,用真情暖民心、以实干赢信任,进一步密切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

  双肩扛重托,扎根到基层
  
  “我志愿到贫困农村担任‘第一书记’……争做攻坚克难的先锋、引领致富的模范、服务群众的标兵,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已回省纪委工作的李鹏依然清晰记得,2012年4月14日,在省直单位选派农村“第一书记”誓师大会上,582人一起发出的洪亮誓言。

  作出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的决策,缘于山东具体省情。目前,该省还有近十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如何改变贫困村落后面貌、让村民脱贫致富?2012年3月9日,山东省委印发《关于以选派“第一书记”为抓手,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从省直单位选派“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的实施方案》。

  由此,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在山东拉开大幕:171个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第一批选派的582名“第一书记”,分别进驻582个贫困村;各市、县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同时展开。

  人下去了,还要保证心也跟着下去。为此,山东省作出了硬性规定。省委《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基层单位原则上一包三年……不改变后进面貌,单位不脱钩、干部不撤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则进一步细化目标,提出力争经过三年的工作,实现村党支部战斗力明显增强、脱贫致富步伐明显加快、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基础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的“五个明显”目标。其中,就包括“90%以上的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翻一番”的硬任务。

  各省直单位十分重视做好选派“第一书记”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专程到委厅机关帮包村走访调研,并三次作出批示,叮嘱“第一书记”:要突出“造血”功能,推动帮包村尽快脱贫致富,增强发展后劲,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要突出党委帮包工作特点,在强班子、转观念、聚人心、促发展上下功夫……

(责编:杨丽娜、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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