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 虹
2013年04月16日08:3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从一个普通中专生,成长为一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与时间赛跑,年均办理案件300多件,却英年早逝。他就是石玉波——原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上仓人民法庭副庭长。去年12月7日,石玉波办案时突发脑梗塞离世,年仅37岁。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追授石玉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并追记个人一等功。
“他办的案子我们放心”
石玉波1975年出生在蓟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95年从警官学校毕业后进入蓟县人民法院工作。他先后担任司法警察、书记员和审判员。2005年,他调到上仓人民法庭。
上仓法庭辖6个乡镇,人口20多万。法庭只有5个审判员,每年收案1100多件。石玉波办案认真细致,庭领导交给他的往往是案件中最棘手的事情。2005年到2010年,石玉波共审理案件1543件,息诉服判率90%以上,并且无错案、无超审限、无集体上访、无矛盾激化、无违法违纪。很多在法庭立案的群众都会说,“我们的事儿能让石法官给办吗?他办的案子我们放心。”
上仓法庭法官井连江发现,每当当事人进门来,不管什么事,石玉波都会先站起来给对方倒杯水,并笑呵呵地聊两句家常,让人觉得特别亲切。大多数法官都不愿意把手机号码告诉当事人,可石玉波会。他说,问电话说明人家信任你,打电话也是为了咨询案件,法官应该给予理解。
去年夏天一个中午,井连江碰见石玉波正要给当事人送判决书,“干嘛不邮寄呢?这么毒的日头何必跑一趟?”石玉波说,“正好当事人歇晌了,我把判决书送去,有什么疑问还能当面给人家讲讲。”
上仓法庭书记员党权泳还记得初到法庭的时候,石玉波拿着一份判决书让他重新盖章,因为他把法院的章盖歪了。当时党权泳还不以为然。可石玉波说,群众来法院打官司是相信法院的公正,判决书里有错字、公章盖不正,公信力何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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