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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工作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启动 向全社会开放

2013年04月01日07:5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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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工作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系统总结各地各部门群众工作中的新鲜案例,推进群众路线教育理念、内容、方式和载体创新,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供支持和借鉴,人民日报社政治文化部、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决定共同开展“群众工作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一、征集范围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中与党的群众路线相关的内容均属本次案例征集范围。具体包括:

1.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

2.在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过程中曾出现偏差,但及时调整政策和方法,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典型案例;

3.在工作中背离党的群众路线,对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反面典型案例。

以上几类所涉及案例,既可以是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典型事例,也可以是社会上的一些典型事件。

二、活动时间

本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从2013年4月1日开始。为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

三、申报资格

本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坚持向全社会开放的原则。申报主体可以是地区、部门和单位,有关专家、学者和各类社会人士也可以个人名义申报,或自由组成项目组申报。

四、案例要求

申报的案例要确保真实性,突出实践性、生动性和原创性。选题要具有典型性,内容要主题鲜明、细节详实、语言精练,力戒空话、套话。案例在全面、准确反映事实的基础上,要体现对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总结或思考的内容。

案例以文字为主体,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并请同时准备1000字左右简稿(案例摘要)。根据需要,也可附视频、照片、实物等相关资料。

五、案例提交

本次案例提交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

1.邮箱提交

电子版材料可发送至活动专用邮箱:qzal@people.cn

案例正文采用doc格式,单个附件大小不超过20 Mb。

2.在线提交

请登录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七一社区“群众工作典型案例”征集专区,进行在线提交。网址:http://71.people.com.cn

3.邮寄提交

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提交完整的案例资料,信封上请注明“案例征集”字样。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收件人:“群众工作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 编:716000

4.现场提交

完整案例也可到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现场提交。

案例提交可在上述四种方式中任选,但均需提供完整电子版。提交时,请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主要包括:案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邮箱地址。凡由地区、部门或单位推荐的案例需加盖公章(扫描或复印件亦可);个人申报的由本人对案例真实性负责;以项目组名义申报的需明确第一责任人。

六、评审及应用

对提交案例,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最佳案例和优秀案例,对申报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对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入选的,撤销其资格。对于征集到的案例,主办单位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推广和应用:

1.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和《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开设专栏,及时刊载典型案例;

2.对于特别典型的案例,主办单位将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参阅;

3.建立“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案例库,将入选案例作为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教学培训的内容;

4.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群众工作典型案例选编》;

5.在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和《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公布典型案例名单,对获奖案例申报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并颁发证书。

咨询电话:0911—8226378;15829590102

联 系 人: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王东仓

“群众工作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

(责编:杨媚、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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