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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选人用人权是重点

2013年02月28日08:53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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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显示,选人用人权是对“一把手”监督的重点 资料图表

  在改革开放和长期执政条件下,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把手”队伍构成及素质呈现新的特点,“一把手”监督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挑战,如何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在全国党建研究会2012年获奖课题中,湖北省党建研究会课题组对加强“一把手”监督问题的研究给人启发。

  今年伊始,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如何加强“一把手”监督再次引发关注。

  去年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作2011年度审计报告时指出,审计署共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112起,涉及300多人,其中“一把手”的职务腐败问题比较突出,有43起。据报道,违纪违法的“一把手”占同级违纪违法干部的比例,一般都在三分之一以上。“一把手”腐败问题触目惊心,存在都监督又都不监督的问题,处在“城乡结合部”,成为反腐工作中的大难题。

  2012年7月至9月,湖北省党建研究会课题组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调研,召开座谈会27场次,发放调查问卷600份,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和认真汲取研讨会上专家学者的意见后形成了报告。课题组负责人认为,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严厉的措施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已经刻不容缓。

  监督什么?

  调研报告认为,对“一把手”监督的范围包括“德、能、勤、绩、廉”的现实表现,但监督的重点是权力监督。调查显示,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进行监督的重点,排在第一位的是选人用人权,其他依次是重大决策权、资金使用权和项目安排权。必须围绕“一把手”正确行使“用人、用钱、决策、审批”等权力,加强预防监督,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厘权、制权、晒权、行权、控权、评权,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行使。

  要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一把手”用人的权力。规范动议提名,对动议提名主体、程序进行规范,强化提名责任,坚决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署名制,防止动议提名的随意性;对“一把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行使的权力进行全过程记录,增强用权责任。

  要提前介入重大决策,防止决策失误和以权谋私。建立上级派员参与下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决策全过程;借鉴并推广一些地方探索的“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做法,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加强“一把手”在权力运行中的行为监督,避免直接插手、打招呼等现象发生。

  要约束“一把手”财物开支权,配套建立“一把手”职务消费制度,明确“一把手”正当行使职责的自由裁量权,促使“一把手”正常履职、合理用钱。

  课题组负责人认为应该开列“一把手”权力清单,明确“一把手”权力边界。他表示,在实际操作中,要把中高级领导干部和县处级以上“一把手”作为重点对象,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肃查处。要抓好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和行业的“一把手”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国企、高校、人权事权和财权高度集中部门的“一把手”更要加强监督。对与广大群众联系紧密的县市及县级以下部门站所的“一把手”更要高度重视,他们的情况群众最清楚、也最关注。对这些“一把手”的监督管理直接关系到群众对我们党的评价和信心。

(责编:李晨阳、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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