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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些官员开公车送子女上大学 受党纪政纪处理

2013年02月28日08:05   来源: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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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有媒体报道江西省永修县政府办、铅山县监察局公车存在私用情况,引起网友热议。记者27日从相关部门获悉,上述违规使用公车责任人均已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理。

《江西日报》25日报道,各大高校近日迎来学生返校报到高峰,家长开车送孩子上学成为“校园一景”。2月23日、24日,记者连续两天在南昌5所高校暗访时发现,永修县政府办车牌为赣G71205、铅山县监察局车牌为赣E0M017的公车存在私用情况。公车私用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引起网友热议。

铅山县26日公布对该县纪委副书记舒拥军乘坐公车送儿子去大学报到一事的处理结果:舒拥军被停职检查,责成舒拥军向县委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此次南昌往返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舒拥军个人承担。

永修县官方27日晚向记者证实,涉事车辆赣G71205黑色捷达小轿车,产权属永修县政府办公室,2012年5月,该车辆调拨给永修县农村建房整治办公室。

经核查,2月24日,永修县农村建房整治办负责人赵某驾驶该车送其儿子前往江西某大学上学,停靠在学生公寓楼下。目前,经永修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公车私用责任人赵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对此次违规使用公车所发生的费用由赵某个人承担。(中新网南昌2月27日电  记者 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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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媚、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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