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成败关键在干部队伍。党的十八大报告站在新的高度,在“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第四部分中使用了“执政骨干队伍”的提法。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一段,对“执政骨干队伍”做了具体界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文件中使用“执政骨干队伍”这个词,表明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执政意识的深化,及从执政高度对干部队伍的要求做了进一步提升。
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必须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保证。与党的十七大报告、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等相关干部队伍建设的论述相比,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集中提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明确表述了选任领导干部要坚持的原则、视野、路线、标准、方法、途径,以此保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报告还在提到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时,首次使用“提高民主质量”,在健全干部管理体制方面,首次提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培养选拔”等。这些新提法都是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从适应党的事业发展需要角度提出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价值。要想更好学习、领会十八大报告这一部分的相关论述,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所处的重要地位
党的十八大一大亮点是重提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顺应了国力的提升、时代的趋势和人民的期盼。干部人事制度特别是选拔任用机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事关全局,关系到党和国家方方面面的发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从核心部分直接带动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随着仅由“一把手”说了算的“人治”现象终结,将逐步遏止一系列人民群众不满意、影响党的形象、阻滞国家健康发展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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