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黨建

釋放容錯糾錯正能量

2018年06月22日13:24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原標題:釋放容錯糾錯正能量

《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鮮明提出,“對該容的大膽容錯”,“堅持有錯必糾、有過必改”,這讓黨員干部精神振奮,“容錯糾錯”也成了極具正能量的熱詞。為干事者鼓勁、為擔當者擔當,要完善容錯機制,既激勵奮發有為,又防止蠻干亂為,徹底解決改革進程中“不敢試、不敢為、不擔當”的問題。

邊界范圍要“清”。容錯要嚴格按照“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注意區分缺乏經驗與明知故犯的差別、探索試驗與明令禁止的差別、無意過失與謀取私利的差別,正確處理容錯與問責之間的關系,在原則上聚焦“靶心”。要圍繞重大決策部署,明確改革探索、項目推進、應急處置、矛盾化解中可容錯的情形,確保有范圍、有依據。要建立“負面清單”,對涉及重大安全事故、生態環境破壞、多次重復失誤等不可逆轉情況,堅決問責到底,避免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紀律“鬆綁”。

步驟程序要“嚴”。容錯要建立上下銜接、左右融合、詳細規范的操作程序,強化過程把控,確保處理結果有理有據、讓人信服。對重大事項和核實過程中出現的爭議性問題,需邀請專業部門或專家學者進行評估,確保認定結果真實客觀。要堅持公開透明,消除干部群眾對容錯的誤讀和疑惑,讓運行機制經得起推敲、抵得住考驗。

機制運行要“活”。堅持黨委的主體責任,將組織引領貫穿於容錯糾錯全程,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組織部門、審計部門作用,分層次、分類別明確職責權限,構建形成“黨委牽頭、部門負責、各司其職、配合協作”的工作格局。要容錯糾錯並行,堅持有錯必糾、有過必改,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預防、常提醒,及時發現錯誤、中止錯誤,避免重蹈覆轍。堅決打擊誣告陷害行為,及時為干部澄清正名,持續關心關愛干部,增強干部的歸屬感、獲得感。

(作者 李銀海 單位 雲南省大理州委組織部)

(責編:謝倩、閆妍)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