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28日09:16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嚴管不是禁錮,激勵也不是縱容。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是一門辯証的學問,在實踐過程中,既要做到“分得清”,又要做到“合得緊”
●要盡可能落實落細,讓干部可對照、組織好判斷、普遍能執行,消除干部擔心“動輒得咎”甚至“被一棍子打死”的后顧之憂
●容錯糾錯不是搞紀律的“鬆綁”,不是搞所謂的“保護傘”,更不是為違法亂紀之人“開脫”
精心“養護”擔當有為者
干部培養如同種樹育苗,要勤於修枝剪葉,注重日常養護。
樹立擔當作為鮮明導向,保証生長活力。植物修枝的首要目的是保証生長,其次才是外形好看。干部管理也是一樣,樹立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的鮮明導向,是干部隊伍建設出實效、保活力的重要前提。要通過講擔當、講作為來引導干部,依據重實干、重實績來選拔干部,激勵廣大干部常懷初心增信心,勇擔使命強斗志,杜絕不作為、慢作為、濫作為的虛假政績,摒棄“平庸官”、“太平官”、“圓滑官”的不良風氣。
發揮考核評價綜合作用,剪病枝促新芽。植物修剪講究留強去弱,通過清除枯枝、病枝,促發新芽新枝。干部考核則要合理設置考核指標,科學改進考核方式方法,發揮考核工作的激勵鞭策作用。對於“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的現象要嚴肅處理,對於那些“天橋把式,光說不練”的嘴勤身懶型“假高調”干部要給予懲戒。
嚴管不是禁錮,激勵也不是縱容。“嚴”與“寬”之間的協調把控直接關系到廣大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是一門辯証的學問,在實踐過程中,既要做到“分得清”,又要做到“合得緊”。所謂“分得清”,是要深入領會和踐行“三個區分開來”,准確把握政策界限,寬容干部在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錯誤,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所謂“合得緊”,是要在不搞紀律“鬆綁”,不給作風“減壓”的前提下,讓干部可以沒有后顧之憂的輕裝上陣,給走在改革創新前列的干部服下一顆放心干事、大膽創新的奮斗“定心丸”。 (劉思媛)
“容錯”不是紀律“鬆綁”
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意見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切實為敢於擔當的干部撐腰鼓勁。這猶如一劑強心針,必將堅定廣大干部銳意改革創新的信心和決心,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凝聚創新創業的強大合力。
當前,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矛盾風險挑戰之多都是前所未有的。很多新工作沒有實踐經驗可供借鑒,隻能摸著石頭過河﹔許多“老大難”隨著形勢的變化衍生出不少新問題,如同“攔路虎”“絆腳石”般,跨過去並不容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有的干部可能因為先行先試、缺乏經驗出現失誤錯誤。隻要是出於公心、集體決策、清正廉潔的,都應予以諒解寬容、幫助改進提高,讓干部放下包袱、重拾斗志,不讓“領頭羊”成為“替罪羊”,切實把黨和國家事業最急需、最稀缺、最寶貴的干部資源用好、用活、用出實效。
當然,凡事皆有度,過猶不及。必須清醒認識到,實行容錯糾錯不是搞紀律的“鬆綁”,不是搞所謂的“保護傘”,更不是為違法亂紀之人“開脫”,其中有著明確的可容“邊線”和堅決不容的“底線”。要准確把握容錯政策界限,合理界定容錯情形和條件,對於那些在工作中胡作非為、徇私枉法、謀取私利的,必須亮出“警示牌”,拉響“警報器”,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讓那些想著把容錯糾錯當作“救命稻草”的人無市場。 (舒自輝)
既激勵,也約束
組織部門貫徹落實好意見,必須著眼於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始終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的辯証法,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更好地為事業擔當,以昂揚的精氣神推動改革發展。
把准容錯糾錯原則。容錯糾錯的目的是激勵干部在遵規守紀的前提下改革創新、擔當實干,絕不是搞紀律鬆綁、管理鬆懈、作風“減壓”,更不是對干部失誤錯誤的無原則包容、無底線縱容。必須以黨章黨規和法律法規為准繩,嚴守黨紀國法底線紅線,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個區分開來”的重要要求,為改革闖將、干事能力強的干部旗幟鮮明撐腰鼓勁,激勵黨員干部在遵規守紀的前提下敢闖敢試、開拓創新,決不能讓容錯糾錯成為不作為者的“護身符”、亂作為者的“擋箭牌”、“問題干部”的“避風港”。
劃清容錯免責界限。在現實工作中,一些干部之所以不敢試不敢為,很大程度上是怕出錯而被問責。思想上有包袱,行動上自然就畏首畏尾。在貫徹意見的實踐中,盡可能落實落細,讓干部可對照、組織好判斷、普遍能執行,消除干部擔心“動輒得咎”甚至“被一棍子打死”的后顧之憂,合理引導黨員干部既敢闖敢干、又不逾規越矩。
注重容錯結果運用。要合理運用好容錯結果,做到正確對待干部、公道評價干部、公正使用干部,最大限度保護干部的積極性。對符合容錯免責情形的干部,應堅持“不作負面評價,不影響政績考核,不影響評先評優,不影響提拔使用”的“四不底線”。同時,還應及時為受到不實反映和誤解的干部澄清和正名,堅決查處惡意誣告陷害行為。 (李鬆)
讓擔當者不擔心
意見的出台,真正通過制度化的方式,為改革者鬆了綁,讓真正的改革者在探索的道路上,不用再擔心因失誤而買單,為激勵廣大干部在新時代更好地擔當作為,積極開展改革探索提供了制度保証。
為大膽改革者壯了膽,鼓了勁。如科學實驗一樣,很難確保每次改革都是成功的。改革者也擔心會失敗,而社會是否能夠寬容失敗,是否有完善的區分失誤的制度,不僅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更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必備要素。意見不僅要求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而且對如何區分失誤錯誤和違紀違法行為,提出了更明確的規定,細化對改革中失誤錯誤的處理辦法,充分顯示出對改革者可能出現失誤的寬容態度,為改革者大膽推進改革壯了膽、鼓了勁。
為容錯糾錯明確標准,定方向。在容錯糾錯機制建設方面,不少地方採取了一些先期的探索,也形成了好的經驗和做法,但還缺乏統一、有效、科學的標准。意見不僅重申了“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指明了容錯糾錯的標准,明確指出了哪些錯誤是可以容許的,哪些錯誤必須是要嚴肅處理的,而且對做好失誤錯誤的綜合分析研判,提出了具體的原則和操作方法,並對出現失誤的干部提出了處理的辦法和保護的措施。這為各級黨組織全面開展容錯糾錯工作,區別對待改革中的各種錯誤,提供了具體的“教科書”,為激勵干部擔當作為提供保護傘。(肖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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