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軍
2017年10月06日15:1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最近,中央紀委公開曝光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政府接待辦違規購買使用高檔酒水,多名領導干部因此受到黨紀處分﹔北京市密雲區委黨校違規購買使用高檔酒水,相關人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早在2013年年底,中辦、國辦就印發了《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要求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近年來,許多地方和部門陸續推出升級版的“禁酒令”,對時間場合、飲品種類等多個方面的限制進行了升級。例如,從工作日午間不得飲酒,擴大到工作日、工作時間不得飲酒﹔除外事、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經批准可飲酒外,到公務接待一律不准飲酒﹔從不得提供高檔酒水,嚴格為不得飲用含酒精飲料或任何酒類。
針對現實中一些黨員干部以接受商務宴請為名規避紀律規定的問題,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在有關通報中強調,“嚴禁黨政機關的黨員和干部接受商務宴請,嚴禁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以商務接待名義宴請黨政機關黨員和干部”。這為進一步扎緊制度籠子,堵住制度漏洞提供了方向。
隨著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深入貫徹落實,各地“禁酒令”的陸續頒布和實施,公務接待發生了顯著變化。干部們擺脫了束縛,也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學習、調研、思考了。出台禁令只是第一步,咬緊牙關堅持下去,最終實現從量變到質變的飛躍。
(作者單位澧縣公安局紀檢組)
黨員領導干部注意!中紀委通報過的這些“高檔消費”不能碰 “高檔”一詞經常出現在中央和地方紀檢部門的禁令中,那麼如何認定“高檔”呢?國慶中秋將近,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推出“敲響節假日廉政警鐘”系列策劃,本期從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過的違紀典型問題中,梳理出哪些“高檔消費”黨員領導干部不能碰。【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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