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25日13:18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
222
订阅取消订阅已收藏
收藏
大字号
点击播报本文,约
本报莆田讯 (通讯员 陈立广 林炳雄)会前沟通报备,实时掌握单位干部人事工作动态;会中列席指导,全程督导选人用人工作进程;会后总结反馈,以制度规范巩固提升工作质效……去年以来,福建莆田市委组织部探索建立派员列席下一级党组织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制度,通过盯紧用人导向、议事决策、工作程序等,不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市委组织部紧盯巡视巡察发现选人用人问题较多、上一年度“一报告两评议”满意度靠后、信访举报反映选人用人问题较多等6种情形,从中选取部分党组织作为重点列席对象。被确定为列席对象的单位,须在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召开前2个工作日,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报送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会议报备表,由市委组织部提前审核、派员列席。
建立列席监督人员人才库,从库中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熟悉被列席单位情况的干部,作为派驻列席人员。对会前报备材料进行严格“体检”,从干部个人是否符合提任条件,到是否存在超职数配备、是否违反事前报告审批规定等内容进行审核,对发现存疑问题时,及时叫停会议筹备。
“以前研究干部人事议题,总担心哪个环节考虑不周全,现在有组织部同志坐在旁边,全程记录、实时提醒,心里踏实多了。”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科长黄小智感慨。
在讨论决定干部会议现场,组织部门派驻的列席人员化身“监督员”与“指导员”。一方面,对会议讨论过程、与会人员发言、决策形成过程等内容进行翔实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另一方面,针对会议中发现的执行选任程序不够规范、与会人员发表意见不充分、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及时出手,当场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立即纠正;对存在参会人数未达到规定要求,或干部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等硬性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情形,可直接提出暂缓会议的建议。
“在列席会议的过程中,我们一旦发现重大争议事项,会第一时间向上级请示报告,坚决不让程序打折扣、决策存瑕疵。”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主任林志鹏说。
为进一步加强列席监督制度的实效,市委组织部专门制定了派员列席下一级党组织讨论决定干部会议操作指引。围绕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5个关键环节,梳理出实践中易错易混的51种情形及对应的政策依据,同时节选68个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案例,用鲜活案例释疑解惑,为基层开展工作提供精准指导。
针对程序执行不严谨、档案审核不严格等易错反复问题,市委组织部进一步细化配套举措、优化工作流程。聚焦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共性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管理有关工作的提示函,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予以提醒纠正。针对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失信等个性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商办企业管理监督工作的提示函等制度规范,并启动一对一督导,确保整改不留死角。
| 相关专题 |
| · 党的建设数据库 |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