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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

孙也刚

2025年03月14日08:47    来源:学习时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充分肯定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基本规律,深刻分析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对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作出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有效办法”,为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思路举措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以“八个着力推动”部署2025年纪检监察工作,强调“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要求“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不断深化风腐同根同源的规律性认识,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贯通推动监督、办案、治理等工作提质增效,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

深刻认识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的重大意义

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是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客观需要。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打出了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了根本扭转。同时也要看到,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内外部环境严峻复杂,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长期存在,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涌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保持战略定力和高压态势,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负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的重要使命,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有利于健全要素齐全、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有利于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能够有效提升权力监督和执纪执法专业化水平,推动技术赋能更好转化为管党治党效能。

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是推动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大数据信息化深刻重塑各行各业的发展格局,已成为引领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与此同时,大数据信息化也加速融入纪检监察各领域全流程,为纪检监察工作插上了科技的翅膀。从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制定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构建贯通全流程、全要素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到三次全会提出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设纪检监察一体化工作平台,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再到四次全会提出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大数据信息化在规范工作流程、助力案件查办、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反腐败斗争的利剑和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支撑。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强大数据信息化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驱动包含数据资源在内的各类要素加快网络化共享、集约化整合、协作化开发和高效化利用,推动正风反腐思路理念、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为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是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重要举措。当前,反腐败斗争已经进入深水区,腐败分子变得更加狡猾,腐败行为日趋隐蔽,手段不断翻新升级,呈现出隐形变异的特点,发现、甄别和查处的难度明显增加。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强大数据信息化能力建设,深化对腐败新表现新动向的规律性认识,加强嵌入式监督、穿透式检视、立体式研判,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会用善用大数据开展问题摸排、案情分析、战术推演,探索大数据查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新模式,揭开遮盖在腐败行为上的“市场化”“民事化”“合法化”伪装,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的深度广度,持续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强化大数据信息化赋能,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以大数据信息化助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要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驻中国科学院纪检监察组要把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部署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抢占科技制高点等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反对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用大数据信息化擦亮监督“探头”,统筹用好中央纪委统一部署的派驻机构综合业务系统、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党风政风监督信息综合平台等,加强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巡视审计等数据信息的汇聚整合和综合利用,全面分析研判单位改革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精准跟进监督,既要看得见看得准还要看得深看得远,既要看到面子也要看出里子,既要看到树木也要看到森林,不断提升政治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深化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强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职能监督,用好抢占科技制高点工作指挥调度及信息管理平台,加强督查督办和经费监管,切实履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力军职责使命。不断健全完善与巡视、审计、财务等部门数据共享工作机制,定期沟通情况,强化问题线索移送,推动大数据监督成果共享共用,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主动性。

以大数据信息化支撑保障执纪执法高质高效。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反腐败斗争必须坚定不移,任何犹豫动摇、松懈手软或半途而废,都将犯颠覆性错误;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着重抓、着力查,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隐患。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清醒认识科研领域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在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坚决斩断阻碍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荆棘”和伸向国家科研经费的“黑手”。通过大数据加强类案分析,深入总结科研领域腐败问题的特点和表现形式,总结固化技战法,建立大数据办案模型,助力迅速有效突破案件。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深化运用大数据分析系统、信息综合查询等平台,加强大数据“靶向式”扫描,以数据关联锁定“白手套”“钱袋子”“利益链”,坚决整治院属企业、工程基建、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科研经费、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突出问题,深化风腐同查同治,深挖细查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坚决清除隐藏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的腐败分子。推动用好内网工作平台,加强对经费使用的审核把关和追溯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及时汇总分析公安、住建、交通、金融等部门的共享数据信息,整合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各项常规工作数据,汇集合成大数据办案“资源库”“工具箱”,有针对性地开展数据碰撞、比对分析、关联判断,深度挖掘数据背后的事物规律、内在关联和问题疑点,将传统工作模式向“从数据中查人查事”转变升级。

以大数据信息化推动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前移反腐关口,深化源头治理,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近年来查办的违规套取科研经费案件大多以弄虚作假为主要手段这一特点,持续督促推动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将“三重一大”、科研管理、资产财务、干部人事等方面事项全面纳入内部公开公示范畴,有力保障干部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全院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公开化透明化,进一步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把控风险,减少设租寻租机会。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机制,加强大数据信息化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公开公示的广度和深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引导科研人员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把全部心思和精力聚焦到抢占科技制高点核心任务上来,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科技创新环境。

提高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的能力水平

更新思想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是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懂得大数据,用好大数据,增强利用数据推进各项工作的本领,不断提高对大数据发展规律的把握能力,使大数据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当前,数字技术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深入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和能力建设,也是提升腐败治理效能的有效路径。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大数据信息化在服务保障监督执纪执法方面的巨大优势,克服就案办案、为监督而监督的惯性思维,把大数据信息化意识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推动监督执纪执法各类场景大数据应用和履职用权全周期规范管理监督。

提高专业能力。作为新一轮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正在深刻改变世界竞争格局,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能化加速跃升转型。要着眼“监督信息化、办案智能化、办公便利化、行权规范化”目标,将提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素养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方向前瞻性研究。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培训、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大数据信息化运用能力,使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功。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把审查调查突破能力、证据收集固定能力、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能力等贯通起来,注重培养既懂纪检监察业务又掌握大数据信息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守住安全底线。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大量敏感信息,各类数据涉密程度高、安全风险大,数据安全至关重要,稍有不慎就会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局。要深刻认识做好办案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等管理制度,强化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使用权限管控,确保数据安全保密可控。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围绕信息查询、大数据分析等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加强对有关案情、办案思路、查办方式等内容的安全保密措施,坚决杜绝违规使用管理纪检监察大数据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办案安全事故和失泄密事件发生,牢牢守住办案安全底线。

(作者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科学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国科学院党组成员)

(责编:王珂园、王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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