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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西南州:探索“四个划转”提升乡村振兴驻村帮扶质效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2024年09月14日15:3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贵州省黔西南州聚焦提升乡村振兴政策落地率、制度执行力、群众综合认可度,着力破解部分乡镇党委对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不敢管、不善管、管不好等难题,探索实施“四个划转”措施,将州县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党组织关系和日常管理、考核评定、目标绩效评价权限全部划转至所驻乡镇和村,充分赋予镇村两级党组织管理实权和底气,推动广大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真蹲实驻、真帮实扶,在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背景

乡村振兴,基础在村、关键在人。迈入乡村振兴新征程,黔西南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结合全州774个“五类村”实际,坚持择优选人、精准派驻、跟踪指导,全力推动各级资源力量向乡村振兴一线聚合,两年多来,全州广大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带着责任和感情,视他乡为家乡、视群众为亲人,真蹲实驻、真抓实干,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有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仍存在定位不清、职责不明,进入角色慢,对村情、民情掌握还不够全面,工作思路不够清晰,落实“吃住在村、工作在村”的要求不到位,没有完全做到真蹲实驻、真帮实扶;有的派出单位制定帮扶措施不及时、不精准,落实驻村保障不够到位;有的乡镇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监督不严格,甚至存在不敢管、不善管、管不好等问题。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划转党组织关系,变“被动融入”为“主动带头”

围绕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党组织关系划转至所驻村,实现从“驻村”向“助村”转变。

一是精准分类划转。按照党员教育管理有关规定,对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中的正式党员,党员档案保留在原单位,将党组织关系划转至所驻村党组织,并向所驻乡镇党委备案;对于驻村工作队员中的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将发展党员档案移交所驻乡镇党委管理,由所驻村党组织继续培养考察。截至目前,946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将党组织关系划转至所驻村党组织,36名驻村工作队员中的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将发展党员档案移交所驻乡镇党委管理,由所驻村党组织继续培养考察。

二是制定清单履职。围绕“一宣六帮”驻村工作职责,从帮助建强村党组织、巩固脱贫成果、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等7个方面明确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履职清单和工作要点,督促其快速转变角色,主动接受所驻村党组织领导,自觉增强“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积极支持和指导村党组织书记建强组织、带好队伍。

三是带动作用发挥。对完成关系转接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积极做好转入后融入党组织工作,指导督促其及时报到,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发挥“前哨”作用观察监测基层减负成效,在党员承诺践诺、服务群众的过程中争当示范、作好表率,带动广大农村党员参与乡村治理、服务村级发展。2023年以来,全州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积极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等活动,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5万余个。

(二)划转日常管理权限,变“多方共管”为“一方主管”

紧盯派出单位、业务部门、乡镇等多头管理导致衔接不顺畅、管理有“空档”等问题,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权限划转至乡镇直接管理。

一是乡镇党委负责管。乡镇党委履行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管理主体责任,定期调度研判、通报反馈,督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认真履行“一宣六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切实把管人与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效解决“走读式”“两头跑”“两头空”、出工不出力等问题。

二是派出单位倾力帮。州县两级派出单位严格落实“四个捆绑”责任,制定年度联系点帮扶措施、支持选派驻村干部工作措施,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到村调研指导工作1次,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到村调研指导工作1次,其他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村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单位党委(党组)每半年听取1次驻村工作汇报,落实驻村工作经费、生活补助、健康体检、待遇保障等,全力支持乡镇党委加强管理,让驻村干部沉得下心、驻得下来。今年以来,州县两级派出单位下派1471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落实工作经费1609万元,解决3900余个困难问题。

三是州县两级联合督。建立完善驻县督导和联合督查机制,整合州县组织、督查、农业农村等力量,把驻村帮扶与为基层减负相结合,定期调度了解驻村工作队作用发挥、乡镇党委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派出单位落实保障措施和管理权限下放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对不能正常履职、工作不胜任、研判不合格的,予以调整优化;对不在岗、群众反映差、帮扶成效不好的,既追究驻村工作队责任,又倒查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管理责任。

(三)划转考核评定权限,变“提建议权”为“作决定权”

针对多部门负责驻村工作考核导致效率不高、信息不对称等弊端,将考核评价权限划转至乡镇,由乡镇党委结合工作实绩直接研究评定考核等次。

一是乡镇评定等次。充分发挥乡镇熟悉了解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日常表现的优势,由乡镇党委通过走访党员群众、访谈村“两委”干部、征求站所意见等,结合日常表现、作用发挥、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等情况,综合研判提出考核评定等次。对履职不力、年终考核测评群众认可度低的,不得评定为“优秀”;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截至目前,2023年度2077人参加考核评定,621人评为“优秀”等次。

二是州县复核确认。针对乡镇党委提出的考核评定等次,州县两级党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督查检查通报批评以及所驻村排队抓尾工作开展等情况,集中会审、复核确认后反馈派出单位,直接作为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确保考准考全考实。

三是深化结果运用。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个人考核同所驻乡镇党委落实管理责任、派出单位履行帮扶责任挂钩,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经分析研判因派出单位支持不力或乡镇党委管理不到位的,所驻乡镇党委或派出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定为“第一”等次,让乡镇放心大胆管、派出单位竭尽全力帮、驻村工作队放开手脚干。2023年,全州驻村工作队考核评定为“好”等次占比达98.56%,263名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得到提拔使用、职级晋升、职称评聘等。

(四)划转绩效评价权限,变“派出评价”为“乡镇确定”

着眼解决过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工作在乡镇、目标绩效评价权限在派出单位,造成工作考评结果与绩效发放“两张皮”的问题,将评定权限划转至乡镇,推动工作实绩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

一是突出实干导向。乡镇党委综合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实绩表现、年度考核结果等,综合研判后按规定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提出目标绩效等次,报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反馈派出单位兑现目标绩效奖金。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年度考核未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个人目标绩效原则上不得评定为“第一”等次;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个人目标绩效直接评定为“第三”等次,鲜明树立优秀者优先、实干者实惠的导向。

二是跟踪绩效发放。州县两级组织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适时跟踪管理派出单位目标绩效奖金发放情况,督促派出单位按照发放数额、时限要求发放到位,防止绩效奖金发放“搞变通”“打折扣”,切实营造干与不干、干好干坏目标绩效不一样的氛围,全面压实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乡镇管理责任、派出单位后方保障责任,切实提升了驻村帮扶成效。

三是注重激励引导。坚持激励与关怀并重,针对年度考核、目标绩效等次靠后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由派出单位和所驻乡镇党委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引导其调整心态、打消顾虑,集中精力接续开展驻村帮扶。对年度考核、目标绩效等次靠前的,注重表彰激励和典型选树。2023年,全州222名驻村帮扶优秀个人获省州表彰表扬,开展26期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典型事迹宣传报道,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三、探讨

(一)加强驻村干部队伍管理,需坚持“放权”和“赋能”相结合。驻村帮扶工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制度安排,是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是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加强驻村干部队伍管理,要坚持有权有责、权责对等,着力理顺组织部门、派出单位、乡镇党委的管理责任、帮扶责任等,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到该放的权放彻底,该给予的保障落实到位,充分赋予乡镇党委更大的管人自主权、更好的资源调配权,推动乡镇大胆管、派出单位倾力帮、驻村干部放手干,齐心协力推动乡村振兴。

(二)加强驻村干部队伍管理,需坚持“察人”和“察事”相结合。聚焦干什么察什么,围绕驻村干部“一宣六帮”职责,突出多维度、多角度考核评价。一方面,组织部门、派出单位和乡镇要经常与驻村干部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收集掌握驻村干部政治素质、帮扶思路、工作方法等。另一方面,察看“人在事上练”的成果,紧盯驻村干部年度帮扶计划和任务清单,充分听取村干部、党员、群众意见,复核帮扶兑现情况,全面考准考实。探索实施“四个划转”措施,让基层党组织管理有实权、有底气,也更好地开展系统综合的“察人”“察事”,确保评价客观、评定合理。

(三)加强驻村干部队伍管理,需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一方面,要坚持从严主基调,把严的要求贯穿驻村干部队伍管理全过程,严格岗位管理、严肃作风要求,跟进教育管理监督,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校准偏差,确保干成事、不出事。另一方面,要坚持爱的主旋律,注重在驻村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定期对驻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旗帜鲜明将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驻村干部用起来,提振驻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励驻村干部在乡村振兴舞台上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责编:王珂园、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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