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托克旗能源局
2024年08月29日09:5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一、背景起因
鄂托克旗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站位全旗产业发展总体布局,高位谋划推进能源产业发展,促使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全旗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绿色”发展动能有力释放,鄂托克旗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鄂托克旗辖区共有煤矿45座,总产能4280万吨/年;在运行新能源企业9家、获得指标的新能源项目32个,总装机规模145万千瓦;现有中石油和中石化2家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风险勘探合作企业5家;现有电力企业17家,总装机容量为520.4万千瓦。
近年来,鄂托克旗能源系统重点抓好五件大事,推动能源安全新战略走深走实,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鄂托克旗能源领域落地生根,着力推进重大工程建设。紧紧围绕能源发展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精准有力监管,持续提升鄂托克旗能源监管效能。
二、主要做法
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传统化石能源的深加工已成为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低碳绿色发展的关键环节。党的领导作为引领能源工作的核心在优化传统化石能源深加工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积极作用,通过加强党建引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能源深加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把党的领导贯穿能源深加工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制定科学的战略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确保能源深加工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动传统化石能源更好地实现绿色发展理念
绿色发展是新时代能源工作的基本要求。鄂托克旗能源局加强能源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全力推动能源绿色化发展。鼓励煤矿企业充分利用矿区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等区域合理布局“生态修复+光伏”“光伏+换电站”项目,就近接入消纳,实现矿区绿色转身。分布式光伏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潜力,可以为我国的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例如,位于鄂托克旗辖区内的内蒙古广集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占用广纳煤矿的复垦区,年平均发电量约745.6万kWh,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273吨,减少二氧化碳约6203吨,二氧化硫约1.19吨,氮氧化物约1.33吨,经济、环保、节能效益显著。
(二)坚持党建引领,推动传统能源企业更好地实现转型升级
煤炭是我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压舱石,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禀赋特征,决定了在保障能源安全中,煤炭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煤炭供应的经营主体,煤企智能化转型对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煤企智能化升级是煤炭安全增产保供的关键举措,也是实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有利于推动煤炭上下游产业转型升级。鄂托克旗能源局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通过提升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推动产业升级发展的强大合力,从而促进传统能源企业转型升级。
(三)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健全能源安全保障体系,把握“四个关键”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能源安全工作中的作用,是增强安全监管意识的有效手段。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鄂托克旗能源局在开展每月一次的中心组理论学习时,深入宣传当前形势下抓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分析监管执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号召全体职工常态化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应急常识,确保对安全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管理举措到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党员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场实际相结合的方式,主动做好传帮带工作,带动身边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积极学习安全监管技能、增强安全防患意识、明确安全监管重点,真正做到知安全、懂监管,为督促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贡献自身力量;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妇委会职能作用,联合各股室、组、二级单位在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深入开展安全知识现场咨询、安全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日常注重发挥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优势,不断扩大安全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安全宣教的影响力,筑牢广大职工做好安全工作的思想防线。
加强制度建设,组织专项检查,是夯实安全基础的关键。鄂托克旗能源局坚持“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按照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坚持建设双重预防机制,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在所辖能源企业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专家查隐患和有针对性专项检查。长期推行“1+N”执法监管办法,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针对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推进N项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按照“五定原则”制定方案措施整改消耗问题隐患,实行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和“台账式”销号,要求执法人员按计划全程跟进核查,确保整改有质有效、实现闭环管理。对重点项目和重要工序的安全检查提高标准、严格要求,努力为夯实能源企业生产安全奠定良好基础。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把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把隐患治理在形成之初、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取得的成效
鄂托克旗能源局通过党建引领,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点燃“红色引擎”,大力推动全旗新能源项目规模化、市场化、高比例、高质量发展,打造新能源产业高地。
(一)坚持党建指导,为绿色低碳转型绘制蓝图
鄂托克旗能源局将学习、研究、落实一系列举措紧密结合,先后邀请相关设计院启动编制了《低碳示范园区清洁能源替代实施方案》以及《鄂托克旗新能源消纳专项规划方案》,旨在更好地统筹指导全旗风光氢储新能源资源优化整合,确保项目有序开发、分步实施、规模利用。2024年鄂托克旗各类新能源项目百舸争流,蓄势待发,建成、在建、申报、储备项目容量共计7.5GW,其中稳定运行项目18.07万千瓦。鄂托克旗能源局依托鄂托克经济开发区高负荷优势,在其周边土地规模开发、集中利用,布局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立足于木凯淖尔镇、苏米图苏木东部区域规模化沙地实际,以防沙治沙为目标,以风电光伏布局为创新举措,布局建设23GW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助力退化草原修复、改良。同时坚持“抓大不放小”思路,在规模化开发项目的基础上加大加快分布式项目开发进度,充分利用工业园区内各企业厂房、办公楼闲置屋顶、煤矿排土场、采煤沉陷区等土地,在不新增建设用地情况下,布局安装分布式能源项目。
(二)坚持优化服务,为绿色低碳转型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把服务项目建设作为检验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新能源项目联合推动工作机制,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项目并联审批高效工作方式,重点针对项目前期可研、核准立项、用地报批等关键手续,一对一专人协助企业领办帮办代办。同时全面提升手续办理效率,启用智慧云平台及移动审批平台办理能源领域业务,实现了“一窗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通共享、信息公开”的网上联合审批运行模式。坚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即来即办、从速安排,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需求,做好业务咨询与指导工作,以全方位、全天候、全周期的优质服务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三)坚持为民服务,为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稳定桥梁
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能源行业和谐稳定发展,不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鄂托克旗能源局高度重视,大力弘扬和发展新时代“红色引擎”,坚持党建引领聚合力,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将信访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列为当前及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纠纷、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严格落实基层治理“12345”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做好矿区移民搬迁、环境污染、农民工工资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党员的示范引领,带动广大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鄂托克旗能源局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忧所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四、启示和探讨
在推动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产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展望未来,随着能源结构的不断优化和能源深加工技术的不断进步,我们有信心在党的引领下,实现能源行业的高质量、优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低碳绿色转型作出更大贡献。
我们必须牢记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等战略任务落实到位,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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