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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乡村技能人才评价政策

壮大乡村技能人才队伍

2024年07月20日09:24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核心提要

  ●聚焦“能干”“会做”“实用”,突出对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和核心素养的考核

  ●根据劳动者从业领域、活动内容的不同,乡村技能人才分为农产品生产加工、农业农村建设、农业经营服务和农业技术服务四类,探索实施差别化评价

  ●对在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工匠等,可突破从业年限、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近日,安徽省人社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乡村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助力乡村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促进人才评价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不断壮大乡村技能人才队伍,着力服务技工强省、农业强省和人才强省建设。

优化载体平台。针对乡村技能劳动者以小规模、低聚集的从业形式,克服难以组织集中式、规模化的评价活动的困难,充分利用劳动者当地条件,创新评价组织方式,支持评价机构依托当地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振兴企业、产业项目基地,就地建立分支评价点、完善考评场所,帮助乡村劳动者就近参评。支持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龙头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动建立完善乡村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

完善评价方式。聚焦“能干”“会做”“实用”,灵活采取考核评价、以项目代评、直接比照认定等评价方式,设置易于操作、实用有效的评价内容,突出对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和核心素养的考核。支持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所从事技能岗位,在工作现场开展考评。对《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暂未列入但乡村振兴发展急需的技能岗位和技能项目,支持开发专项能力考核规范,开展专项能力考核认证。

探索差别化评价。根据劳动者从业领域、活动内容的不同,分为农产品生产加工、农业农村建设、农业经营服务和农业技术服务四类乡村技能人才。结合不同类型人才特点探索实施差别化评价,对生产加工型人才,重点评价掌握核心技能、完成生产任务、解决关键问题的能力;对经营服务型人才,重点评价掌握关键方法、完成经营任务、提升用户体验感满意度的能力。

支持“特才特评”。对在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工匠、高素质农民、乡村实用人才、乡村能人、技能名师、劳动模范,以及具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同等市场条件下种植养殖收益明显高于其他种植养殖户的技术骨干,在本地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具有一定规模,在保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产品质量安全或推动当地农业生产增收方面业绩贡献突出的技术带头人等技能劳动者,可突破从业年限、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安徽将深入实施人才兴皖工程,持续推进技能人才分类评价,着力构建科学有效、岗位适用、规范有序的社会化市场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皖仁轩)

(责编:彭晓玲、王珂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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