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鲁科尔沁旗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07月04日17:3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08年起,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就嘎查村务契约化管理进行探索实践,在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典型交流。十多年来,阿旗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把“契约化”理念、机制、方法融入基层治理,创新实施契约化治理“633”工作模式,推动党组织联建共建、党员承诺践诺、群众签契守约,有效破解基层治理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走出了党建引领、契约推动、群众参与的基层治理新路径。在生态环境治理中,通过签订契约保障游牧转场,有力解决草牧场过度放牧问题,2023年,阿鲁科尔沁草原游牧系统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一、背景起因
“契约化”起源于基层、创造于基层、应用于基层。2001年,罕苏木苏木吉布图嘎查原党支部书记满都拉用30万元购买1000只大尾羊分给20户贫困户,签订扶贫合同,约定“投本还本,增值归自己”,三年后帮扶户全部脱贫,30万元帮扶资金全部收回。赛罕塔拉苏木查干诺尔嘎查党支部借鉴满都拉的经验,成立扶贫协会,通过与贫困户签订扶贫合同的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2008年,总结基层经验,探索实施村级事务契约化治理,并拓展应用到基层组织建设、集体资产管理、公益事业管理等工作中,建立了“四议一审两公开一契约”工作程序,有效推进嘎查村、社区民主法治进程。2023年起,聚焦基层治理中党委统筹力度不强、基层治理资源不足、党组织党员群众参与度不高、服务质量和精准度不够等突出问题,制定“六约”工作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形成“事事有契约、人人签契约、人人守约”的契约文化,构建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二、主要做法
(一)构建“六约”工作机制,规范“契约化”管理流程
探索构建“访、签、亮、履、督、述”的“六约”工作机制,精准推动力量下沉、资源对接、服务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第一步访约,一方面由嘎查村、社区党组织通过召开村(居)民代表座谈会、组织党员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征集群众需求,访出“需求清单”;另一方面嘎查村、社区党组织通过走访辖区内共驻共建单位等各类组织,了解其人才、技术、设施等资源优势和党员特长,访出“资源清单”。第二步签约,有效对接“需求清单”和“资源清单”,形成一批群众有需求、党群能参与、协同能解决的“项目清单”,本着贴近实际、平等自愿、互促互进原则签订契约,明确双方责、权、利,保障“项目清单”顺利实施。第三步亮约,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党务公开栏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签约事项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第四步履约,签约双方根据“契约”内容履行各自职责义务,推动“项目清单”依约落实。第五步督约,约定双方上级党组织定期召开党建联席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签约事项完成情况。第六步述约,将履约情况纳入党组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年末听取约定双方履职尽责情况,并接受党员群众评议。
(二)深化“三契”签约模式,提高“契约化”治理水平
1、组织契约。强化组织联动,以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与辖区内共建单位、驻区单位、“三新”组织等签订共驻共建契约,推动组织共建、资源共享、难题共解、服务共促。一是党组织结对共建契约。按照“就近就便、科学分流、资源均衡”原则,组织旗直机关、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114个单位与13个社区、245个嘎查村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书面化明确结对共建、组织参与、规范管理、奖惩约定4方面12项职责,推动资源向基层倾斜,共签订结对共建协议291份,帮助解决1884个困难问题,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二是辖区其他组织协作契约。将党组织结对共建进一步拓展延伸到嘎查村、社区内的其他组织。由嘎查村、社区党组织牵头,联系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爱心人士成立爱心商企联盟、爱心股东协会等社会团体,将零散资源聚集起来,根据居民群众服务需要和社会团体的资源优势签订协作协议书,常态化开展公益集市、便民服务等活动,通过联系就业、帮扶慰问等方式解决村(居)民急难愁盼2556件,受益群众4238人,提高了服务群众效能。三是功能型小区党支部服务契约。为进一步延伸党组织服务触角,以在小区居住的党员为主体组建功能型小区党支部,通过与社区党组织签约明确党支部职责任务,与小区业委会签约明确治理责任,与物业公司签约提升服务水平,形成“功能型小区党支部+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的协作治理新模式,解决维修院墙、道路、路灯等问题639件,调解矛盾纠纷253件,将“契约化”治理触角延伸到最小单元。
2、党员契约。随着组织契约的不断完善,契约主体逐渐由组织拓展延伸到党员,通过契约规范党员行为,鼓励党员立足本职践行初心使命,引导党员常态化参与基层治理。一是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因材因需设置岗位,组织签订“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履职协议书”,促进无职党员作用发挥,目前6500余名党员实现“无职有岗”,可领岗的党员覆盖率达100%,推动无职党员由“无职分散”向“有责有为”转变。二是在职党员承诺践诺。动员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根据自身所长、群众所盼、基层所需,提出承诺事项并推进落实。组织教育、卫生、司法等行业领域党员组建医疗救助、敬老爱老、法律咨询等专业性党员志愿服务队,对难以由党员个人完成的事项,通过党员集体承诺、党员带领群众共同承诺等方式推进。截至目前,共签订“党员承诺践诺书”23996份,组建专业性党员志愿服务队62支,认领并解决民生实事382件,形成党员带头讲承诺、解难题、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党员家庭示范引领。开展党员家庭“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行动,以党员个人带动党员家庭、以党员家庭带动周边群众,在9254户党员家庭门口悬挂“共产党员户”标识牌,提出党员“1+3”结对模式,鼓励党员就近结对帮扶3户群众,根据家庭成员专业技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教育辅导等服务,以优良家风促党风带民风,带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
3、人人契约。随着“契约化”治理的逐步探索,如今已由农村牧区向全域覆盖,契约形式由“组织签约”到“党员签约”逐步拓展到“人人契约”,契约方式也由线下参与转向线上线下参与,“人人有约”的基层治理新常态正在形成。一是人人做美丽家园的建设者。针对群众身边小事,一事一契约,让群众参与美丽家园建设。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中,推行嘎查村委会与农牧民签订“门前三包”协议;在文明行为促进中,推行城管部门与个体工商户签订“门前五包”协议;针对文明养犬、文明停车等群众身边事儿,居委会与居民签订文明养犬、停车等协议书,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共同维护家门口的整洁美丽。二是人人做基层治理的参与者。发动和依靠群众力量,打造“阿旗小院”基层治理平台,小院主人与嘎查村、社区党组织签订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协议书,搭建群众与党组织沟通联系的桥梁纽带,引导群众做村级事务管理的参与者,通过“阿旗小院”收集意见建议3125条,解决民生问题1782个,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广度和融入基层治理的深度不断增强。三是人人做文明新风的践行者。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移风易俗等写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组织开展“共赴文明之约,共树文明新风”主题活动,下沉党员开展“敲门行动”,动员村(居)民线上线下签订《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协议书》,认领基层治理服务事项,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良好氛围,促进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争做文明新风的践行者。
(三)健全“三制”保障体系,推动“契约化”持续长效
一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以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共驻共建单位党组织参与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通过召开党建联席会议等方式,及时沟通反馈,共同解决问题,定期研究重点难点工作,履行好双方在契约中的职责任务。二是建立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双报到”情况,在职党员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报告一次志愿服务等情况,推动“报到—服务—报告”实现闭环。结合星级化“亮晒比”,推动党员干部围绕“双报到”开展擂台比武,引导群众广泛参与评判、提出建议,促进工作改进提升。用好党建智慧平台,以“线上报到、线下服务”的模式,对报到党员动态管理,实时掌握服务情况,作为工作考核依据,促进报到透明化、服务精细化、考核规范化。三是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将“亮晒比”结果与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员干部评优评先等相结合,树立正面导向,带动党组织和党员在报到服务中作出贡献、体现价值。将践行村规民约等与积分制管理结合,根据遵规守约情况加减分,积分可在爱心超市兑换物品,以“契约”为纽带、以积分为激励,引导党员群众自觉参与基层治理。
三、取得成效
一是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显增强。通过实施契约化治理,嘎查村、社区组织工作机制得到完善,工作运行更加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从“六约”机制来看,“访、签、亮、履、督、评”六个环节中,党组织发挥了统筹协调作用,将治理资源聚集起来,集中投放到基层,提升治理效能。年初以来,各嘎查村、社区签订契约3096份,落实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建设等基层治理事务8650件,确保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嘎查村、社区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增强。通过实施契约化治理,党员与党组织签订承诺践诺协议,既有责任义务要求,也有权利保障措施,既有违约惩罚,也有精神物质奖励,激发了党员履职热情,构建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新工作机制。全旗6211名党员与7865名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承诺帮扶事项13574项。以契约的方式落实了12247名党员的文明行为促进义务和2.8万余户群众的“门前三包”义务,形成共树文明新风长效机制。
三是“三治”融合效能明显增强。契约治理中,“访约”“签约”是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民主协商的过程,“履约”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过程,体现了协商民主与自治的统一。合同、协议或承诺等契约文本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对双方形成严肃的法律约束,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保证了自治在法治保障下进行。将群众遵守公序良俗等道德行为准则通过契约的方式加以落实,既是村(居)民自治的过程,也是将道德约束转化自觉行动的过程,体现了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统一。随着契约化治理推进,从组织契约到党员契约再到人人契约,事事签约、人人守约成为基本道德要求,助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契约化实施以来,全旗村级群众自我化解各类民生问题3877个,契约履约率达到99.3%,以诚信理念为基础的道德行为、契约文化逐渐形成。
四、经验启示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核心。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实践中,紧盯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组织动员、科学调配各类资源投入到基层治理能力不强等薄弱环节,以契约共建的方式,构建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区域协调体系,将辖区内的共驻共建单位、“三新”组织、个体工商户、党员等一切可利用资源统一调配,实现治理资源与群众需求的有效配置,将党的组织功能、组织优势、组织力量最大化。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关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契约化治理全面贯彻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探索推行的“六约”机制中的“访约”是征求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服务需求的过程,“签约”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把各方资源整合起来,将群众需求与治理资源的精准对接,保证了签约双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解决了群众关切的民生小事,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日益增强。
三是坚持依靠全社会力量是基础。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二十大部署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契约化治理将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引入嘎查村、社区,将党员群众发动起来,将村(居)民力量调动起来,组织、阵地、党员、人才、信息等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有效激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契约”的强大合力,助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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